农工民主党省委:
你委提出的《关于安排专项经费支持婚前医学检查的建议》,已交由省卫生健康委会同省财政厅办理。经我委与省财政厅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婚前医学检查(以下简称“婚检”)是控制出生缺陷发生率,减少传染病和性病的发生,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降低儿童死亡率,提高人均期望寿命的有效措施,也是国家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和云南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考核的重要内容。我省自2012年开始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自愿免费婚检工作,并连续8年将婚检工作纳入省政府十件惠民实事—“妇幼健康计划”和“关爱妇女儿童健康行动”中组织实施。我省婚检率由2012年29.25%提高到2018 年的87.58 %达到了全国领先水平,每年有4万余例影响婚育疾病患者被检出,有效降低了我省出生缺陷的发生,提高了我省出生人口素质。
但由于我省自愿免费婚检相关检查及工作费用由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支出,在执行实际操作层面存在种种困难和问题。
一、免费婚检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婚检率过度依赖免费婚检政策
2003年以前,我省和全国其他省份一样实行强制婚检制度,我省准婚男女婚检率排名全国中等。自2003年10月1日起,国家颁布实施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内地居民办理的结婚登记需要提交的有关证明中,不再包括“婚前医学检查证明”,这意味着强制婚检制度被取消。受此政策调整的影响,2004年我省准婚男女婚检率降到了历史最低点,直到2011年,仍在低位徘徊。为改变这一现状,自2012年起,省财政厅、省卫健委从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经费中列支了“免费婚检项目”。省卫健委、省民政厅相关工作人员对免费婚检补助政策的宣传和引导,也促使我省大部分准婚男女接受了婚检。2013年,我省准婚男女婚检率迅速超过全国平均水平,2018年达到87.58%,跃居全国领先水平。
(二)群众对免费婚检政策接受程度不高
据我省民政婚姻登记部门反馈,强制或半强制婚检已经成为了准婚男女或相关家庭成员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时投诉最多的问题之一。虽然,前台工作人员已经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释和引导,但群众往往从侵犯人权、侵犯隐私权、违法操作等角度质疑这种半强制半引导的行为。
(三)免费婚检项目资金监管难度大、绩效难以衡量
由于免费婚检属于准婚男女的自愿行为,统计自愿接受婚检的人数、核对接受检查的情况以及核拨资金等都需要跨部门动用大量的人力物力,不仅增加了行政成本,也增加了资金监管的难度。从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角度来看,如健康指导、优生优育知识宣讲等绩效指标都难以衡量。这就导致了项目资金绩效不高,难以体现财政资金要用在“刀刃上”的原则。
(四)免费婚检不符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规范
2017年,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委托第三方对全国31个省(区、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2017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考核评价。“免费婚检项目”被作为“服务内容不符合国家规范”的问题之一被考核组提出,并扣减了考核评分。为此,2018年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18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云卫基层发〔2018〕8号)时,明确了“2018年12月31日前产生的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经费由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支付,自2019年1月1日起不再列支”。
二、采取的措施
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不再支付免费婚检费用后,为保证我省2019年婚检工作正常开展,目前我委采取的措施有:
(一)整合项目,发挥资金最大效能
要求各地在制定2019年妇幼健康服务工作及经费方案时,要充分整合各项目工作并统筹项目资金,将婚检与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地中海贫血防控等工作与经费进行充分整合,避免各项目相同服务内容重复检查,充分发挥资金的最大效能。
(二)争取投入,履行各级政府职责
保障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是各级政府职责,要求各地在组织2019年婚检工作中要主动向各级政府汇报,积极争取地方财政、扶贫、民政等部门支持拓宽筹资渠道,落实各级政府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责任。
(三)积极探索,创新婚检服务模式
一是对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婚检确保全免费,其经费来源由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列支,并统计为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
二是对于非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婚检,各地可根据实际,探索自费检查模式,通过提高婚检服务质量与内涵,提高婚检率。
(四)加大宣传,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各地要加大对婚前医学健康检查重要性的宣传,提高公众主动婚检防控出生缺陷的意识。并做好政策变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确保婚检工作不出现严重下滑。
三、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委还会加大与上级主管部门以及发改、财政、民政等部门的主动汇报和沟通衔接,通过强化措施保障,争取投入,确保我省婚检工作有序开展。
最后非常感谢农工民主党云南省委对我省妇幼健康的关注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建言献策,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