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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云南省第十三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403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06-07 10:32       浏览次数:

许嘉鹏等 4 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增设彝医学本科专业和开展彝医医师资格考试试点工作的建议》收悉,已分别由云南省教育厅及我委分别办理,现结合我委工作职责,答复如下:

彝医药是我省民族医药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彝族人民长期与疾病做斗争的经验总结和智慧结晶。我委一直高度重视彝医药工作,积极推动和促进彝医药事业发展。

一、关于“把彝医药教育纳入民族医药高等教育体系,批准增设彝医学专业,加大彝医药人才的培养力度,不断壮大彝医药人才队伍”的问题

2017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63),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中医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教高〔20175),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民族医药教育,鼓励和支持民族地区和高校开办民族医药专业,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开展民族医药研究生教育。2017年,我省启动了本科彝医学教材编写,计划编写14本彝医学教材,目前已编写完成5本。在彝医药典籍工作方面,成立了彝医药典籍编委会,同时2018年滇川黔桂四省区第十七次彝文古籍协作会议在楚雄召开,对我省抢救、发掘、整理与研究、应用发挥了重要作用。这些工作,为彝医药教育纳入民族医药高等教育体系打下坚实基础,必将促进彝医药教育工作的有序开展。

下一步,我委将积极支持相关高校加强彝族医药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支持将彝医药教育纳入少数民族医药高等教育体系,积极配合支持我省具备条件的医学院校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申请设置彝族医药专业,培养彝族医药专业人才,为促进彝族医药产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二、关于“把彝医医师资格考试认证纳入民族医医师资格考试范围,彝医医师资格准予开考认证,解决彝医从业人员合法执业问题”

根据《民族医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开考标准及程序》要求,民族医医师资格考试开考标准需具备“学历教育体系基本建立。已开展本民族医学专业学历教育,民族医药教材达到科目要求,民族医药师资人员能够满足教学需要,民族医生源充足、后备力量储备丰富,每年招收民族医药专业人数不少于80人”这一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规定,国家实行医师资格考试制度。目前,全国尚没有高等学校开设彝医相关专业,也尚未开设彝医医师资格考试,仅四川西南民族大学,自2014年起招生计划中新增中药学(彝药学方向)本科专业,学制四年,授予理学学位。

当下,《中医药法》提出“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由至少两名中医医师推荐,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组织实践技能和效果考核合格后,即可取得中医医师资格”,2017年原国家卫生计生委第15号令公布了《中医医师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2018年我省制定出台《云南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20189月《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彝医药条例》公布施行,为楚雄州彝医医术确有专长从业人员取得医师资格开辟了通道。

下一步,我委将围绕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考试改革任务,深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配合有关民族自治州逐步完善少数民族医医师资格考试制度。

三、关于“将现有中医(含中西医结合)医师资格证并有彝医药基础的医生,经过一定程序过渡为彝医医师,从而壮大彝医人才队伍,促进彝医药发展”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的规定,国家实行医师资格考试制度,医师执业不能跨专业注册,且只能同时注册一个专业。为壮大彝医人才队伍,促进彝医药发展,在申请彝医医师资格开考时,我省将积极建议国家参照傣医医师资考试报名资格条件,允许具有规定医学学历且长期在基层从事彝医药临床实践的人员报考彝医医师资格。

下一步,我委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积极配合省教育厅支持相关高校申报彝医学本科专业,培养彝族医药专门人才。同时加快推进彝医本科教育教材、彝医药典籍的编写工作,积极推动彝医药发展。

感谢你们对我省民族医药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省民族医药事业的发展。以上答复如有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