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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18-02-28 11:2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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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4年5月由原云南省卫生厅和原云南省计划生育委员会机构合并组成,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云南省有关卫生计生、中医药工作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卫生计生以及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规划,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协助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规划卫生计生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计生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2.负责制定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3.贯彻实施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依法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4.组织拟订并贯彻实施基层卫生计生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基层卫生计生、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5.负责制定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制定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制定和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6.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7.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组织制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以外云南省药品增补目录,制定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协调有关部门提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省内药品生产的鼓励扶持政策建议。

8.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的医疗、教育、科研工作;负责中医药继承与创新、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与合理利用;规划、指导中医医疗机构布局和综合改革。

9.贯彻落实国家生育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负责计划生育相关数据采集和分析研究,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10.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的政策措施。

11.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计生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2.组织拟订卫生计生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按照国家标准,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13.组织拟订卫生计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计生相关科研项目。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协同指导院校医学教育和计划生育教育,组织指导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组织指导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14.指导卫生计生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实施,负责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5.负责卫生计生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全省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根据国家要求,组织卫生计生国际交流合作与卫生援外工作,开展与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

16.承担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省干部保健委员会和省人民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省重大活动与重要会议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艾滋病实施防控和干预,控制艾滋病的发生和蔓延。

17.承办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云南省卫生计生委设置23个内设机构(正处级)和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办公室。

云南省卫生计生委所属单位33个。包括:

1.行政单位:云南省卫生计生委

2.省直属事业单位:云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云南省卫生厅机关服务中心、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云南省药物依赖防治研究所、云南省地方病防治所、云南省寄生虫病防治所、云南省妇幼保健院、云南省健康教育所、云南省急救中心、云南省医学会、云南省卫生人员培训中心、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云南省肿瘤医院(昆明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云南省第二人民医院、云南省干部疗养院、云南省老年病医院、大理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云南省第四人民医院)、云南省中医医院、云南省传染病专科医院(艾滋病关爱中心)、昆明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云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云南省医学信息研究所、云南省中医中药研究院、云南省卫生厅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云南省计划生育协会、云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中心、云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中心、云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所、云南省阜外心血管病医院。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全力实施“健康云南2030”规划纲要、《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卫生与健康事业改革发展的决定》《云南省“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夯实卫生与健康事业跨越发展的基础。

2.全面落实深化医改各项任务,加快形成五项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积极申报全国综合医改试点省,努力探索一条符合云南边疆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实际的医改新路子。

3.切实做好卫生应急与公共卫生工作。加快建设卫生防疫移动处置中心,全力建设国家紧急医学救援队,全面提升卫生应急能力。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健全完善疾病监测预警体系,继续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建立完善边境地区传染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有效防控心脑疾病、糖尿病、恶性肿瘤、呼吸系统疾病等慢病。做好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服务管理,全面落实《云南省第四轮防治艾滋病人民战争实施方案(2016—2020年)》,扎实推进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全员治疗工作,加大重点地区防控力度,强化边境地区防控工作,促进社会力量参与防艾工作。

4.继续做好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工作。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实施人口均衡发展工程。落实好省政府“关爱妇女儿童健康行动”,保障母婴安全、倡导优生优育,促进生殖健康。完善落实国家“三项制度”和我省“奖优免补”政策。

5.扎实推进健康扶贫工作。落实《云南省健康扶贫行动计划(2016—2020年)》《医疗卫生进藏区三年行动计划》及任务分解方案,定期开展督导检查,促进年度目标如期实现。

6.持续加强医疗服务管理。

7.促进中医药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

8.加强卫生计生法治建设、财务管理、人才建设、食品安全、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

9.由政府主导建设云南省远程医疗乡乡通及分级诊疗管理信息平台工程,力争到2020年,基本建成覆盖省、州(市)、县(市、区)、乡镇(社区)四级政府举办医疗卫生机构的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应用新一代的远程医疗信息技术,大力开展“基层检查、上级诊断,上级开方、下级实施”的远程医疗服务,推动“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建立,为基层群众提供公益性的远程医疗服务,实现“常见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目标。继续巩固和发展以山灞公司等为代表的第三方机构参与运营的远程医疗服务模式,满足群众不同层次、多元化的远程医疗服务需求。以省和州(市)两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为枢纽,实现全省各级医院、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以个人的健康信息为主线,以提供全民健康服务为宗旨的全民健康服务体系,推动全省全民健康信息化水平迈上新台阶。2018完成省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启动16个州(市)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完成省级远程医疗数据中心搭建和省级远程医疗信息系统部署;昆明市、玉溪市按照统一标准同步完成平台升级改造并接入省级平台;依托省、州(市)两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实现全省有条件的二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在每个州(市)选择1—2个县(市、区),大州(市)2个县(市、区)、小州(市)1个县(市、区),启动远程医疗“乡乡通”信息系统建设。通过项目实现24个系统试点区县全省接通远程医疗“乡乡通”信息系统,实现调查就诊人员对项目满意度90%以上,在省级7家医院实现在线、手机预约挂号等一系列便民应用,有效缓解“三长一短”的现象。完成12个州(市)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一期工程的建设,完成省远程医疗服务与管理中心一期搭建工作通过项目为全省85%的三级以上医疗机构搭建分级诊疗系统。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33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8个;部分供给单位14个;自收自支单位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2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5个。截至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3512人,其中:行政编制209人,事业编制13303人。在职实有12602人,其中:财政全部供养1945人,财政部分供养10652人,非财政供养5人。

离退休人员6158人,其中:离休149人,退休6009人。

车辆编制374辆,实有车辆339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557,846.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8,505.24万元,事业收入1,283,594.54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21,033.91万元,其他收入4,087.52万元,上年结转40,625.34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49,130.5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8,505.24万元,上年结转40,625.34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8,505.24万元(本级财力106,572.24万元,执法办案补助8.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1,628.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297.0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557,846.5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08,505.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769.62万元,项目支出24,735.62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科学技术支出-应用研究-机构运行744.97万元,主要用于卫生计生科研项目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6.36万元,主要用于归口管理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事业单位离退休372.5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532.4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行政运行3,598.7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维修费、邮电费、印刷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70.00万元,主要用于重点地区流动人口专项、云南省健康扶贫工程及基建项目管理的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机关服务206.4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189.96万元,主要用于除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公立医院-综合医院45,511.98万元,主要用于公立医院方面的支出,主要是用于大型公立医院医疗设备采购、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基本建设、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公立医院-中医(民族)医院5,537.12万元,主要用于中医部门、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的支出,主要是用于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疗设备采购、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基本建设、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公立医院-传染病医院5,347.08万元,主要用于专门收治各类传染病人医院的支出,主要用于传染病专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基本建设、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公立医院-其他专科医院6,271.77万元,主要用于卫生、中医部门除传染病医院以外的其他专科医院的医疗设备采购、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基本建设、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公立医院-其他公立医院支出2,058.14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公立医院医疗设备采购、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基本建设、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公共卫生-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2,903.54万元,主要用于所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支出,包括结核病控制、消除疟疾行动、扩大国家免疫规划、血吸虫病防治及卫生疾病控制等项目资金。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公共卫生-卫生监督机构1,752.42万元,主要用于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所属卫生监督机构的支出,包括卫生监督人员培训、公共场所集中空调系统卫生学评估等项目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公共卫生-妇幼保健机构2,671.58万元,主要用于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所属妇幼保健机构的支出,包括妇幼保健机构设备购置等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公共卫生-应急救治机构2,350.93万元,主要用于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所属应急救治机构的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公共卫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5.00万元,主要用于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省级考核经费的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卫生专项1,942.11万元,主要用于重大疾病预防控制、防治艾滋病、妇幼健康服务等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公共卫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50.00万元,主要用于云南省卫生应急专项等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中医药-中医(民族医)药专项450.00万元,主要用于中医(民族医)药方面的专项支出,包括民族医药文献整理和院内制剂研发、重点中医专科建设等项目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计划生育事务-计划生育机构542.76万元,主要用于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所属计划生育机构的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计划生育事务-计划生育服务50.00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专项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计划生育事务-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60.00万元,主要用于云南省计划生育协会专项业务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451.03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37.13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6.9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之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735.53万元,主要用于艾滋病防治项目、助理全科医生培训、住院/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卫生计生法治建设项目、云南省远程医疗乡乡通暨分级诊疗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工程项目、国际合作项目还本付息、内审内控及绩效评价项目、医疗服务建设与监管项目、云南省卫生高端人才培养评价项目、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及卫生总费用核算、基层卫生综合改革和签约服务、计划生育奖励专项、卫生计生宣传和健康知识普及专项、药品采购及合理使用、云南省高层次卫生技术人才培养项目等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971.2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81,541.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205.75万元,项目支出1,335.94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19,977.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49.67万元,项目支出16,427.99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74.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20万元,项目支出2,159.84万元)。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141.16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41.16万元)。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438.3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438.3万元)。

资本性支出4,222.39万元(其中:项目支出4,222.39万元)。

其他支出10.0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0.00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卫生计生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金额44,573.98万元,主要用于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儿童抢救、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妇女常见病检查、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提升、出生缺陷预防工程、计划生育手术、医养结合试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医生签约个人、中国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追踪调查、疾病预防控制、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远程培训、鼠疫联防、不明原因肺炎及人禽流感、不明原因猝死、重点地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全科医生特岗、采供血机构能力建设、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中医药发展、综合防治、抗病毒治疗常规检测、艾滋病防治执法监督、艾滋病、结核病双重感染防治、丙肝防治、重点地区艾滋病综合防治、第四轮省级综合防治、边境地区艾滋病防治、第三轮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卫生高层次人才培养、内设研究机构项目医学科研基金、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青春健康教育、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级计生宣传员生活补贴、县级中心医院体质达标建设补助等项目支出。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公共卫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35,445.00万元,主要用于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省级配套经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26,530.00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改革补助。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计划生育事务-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34,179.21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专项经费。

农林水支出-扶贫-社会发展4,714.14万元,主要用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经费。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702个,采购预算资金114,314.97万元。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702个,采购预算资金114,314.97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2018年基本支出83,769.62万元(其中:职工福利支出80,205.75万元,占比95.7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2万元,占比0.02%;商品和服务支出3,549.67万元,占比4.24%)。2018年基本支出预算数较2017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批复数70,533.95万元,增加13,235.67万元,增幅18.76%,主要增长原因:基本支出核定标准提高;政策性增资;在职人员变动导致工资福利性支出增加;人均工资标准增长。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2018年本级财力财政项目支出预算168,244.95万元(其中省本级项目支出22,802.62万元,对下转移支付145,442.33万元),2017年本级财力财政项目支出预算150,880.44万元(其中省本级项目支出24,600.44万元,对下转移支付126,280万元),比2017年150,880.44万元,增加了17,364.51万元,增幅11.51%。其中:省本级项目支出预算减少1,797.82万元,减幅7.34%,原因为:为了响应省财政集中财力办大事的要求,对部分项目进行了调整,减少了部分工作经费类支出;对下转移支付项目增加19,162.33万元,增幅15.17%,原因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标及服务对象人数正常增长、为做好健康扶贫工作新增加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乡村医生签约服务经费、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新增加县级中心医院提质达标工程建设补助。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农村妇女两癌检查:“两癌”是指宫颈癌和乳腺癌。两癌筛查是指通过先进的检查手段,排查出受检者是癌症还是一般的妇科疾病;是关爱女性健康的公益活动。我国政府部门的宣教力度在逐渐加大,社会对女性健康的关注度也在随之慢慢提高。

2.医养结合:指医疗资源与养老资源相结合,实现社会资源利用的最大化。其中,“医”包括医疗康复保健服务,具体有医疗服务、健康咨询服务、健康检查服务、疾病诊治和护理服务、大病康复服务以及临终关怀服务等;“养”包括的生活照护服务、精神心理服务、文化活动服务。利用“医养一体化”的发展模式,集医疗、康复、养生、养老等于一体,把老年人健康医疗服务放在首要位置,将养老机构和医院的功能相结合,把生活照料和康复关怀融为一体的新型模式。

3.分级诊疗:所谓分级诊疗制度,就是要按照疾病的轻、重、缓、急及治疗的难易程度进行分级,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承担不同疾病的治疗,实现基层首诊和双向转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省卫生计生委机关行政运行经费3,992.35万元,主要为人员经费3,229.76万元,公用经费762.5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4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0万元,公务接待费43.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附件: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预算公开附表

          云南省省级卫生计生部门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