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原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云南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规、文件规定,在经曲靖市卫生计生委初审并出具同意设置该医疗机构初审意见的基础上,我委依法受理了曲靖市妇产医院(曲靖市儿童医院)的设置申请。经资料审核和合议,现将拟批准设置的医疗机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申请人:曲靖市妇幼保健院
拟设置医疗机构名称:曲靖市妇产医院(曲靖市儿童医院)
类别:专科医院
级别:三级
地址:曲靖市珠江源大道南延线西侧、纬六路南侧妇产科大楼、儿科大楼
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内科(门诊)、外科(普通外科专业、泌尿外科专业、烧伤科专业)、妇产科(妇科专业、产科专业、计划生育专业、优生学专业、生殖健康与不孕症专业)、儿科(新生儿专业、小儿传染病专业、小儿消化专业、小儿呼吸专业、小儿心脏病专业、小儿肾病专业、小儿血液病专业、小儿神经病学专业、小儿内分泌专业、小儿遗传病专业、小儿免疫专业)、小儿外科(小儿普通外科专业、小儿骨科专业、小儿泌尿外科专业、小儿胸心专业外科专业、小儿神经外科专业)、眼科(门诊)、耳鼻咽喉科(门诊)、口腔科(门诊)、皮肤科(门诊)、传染科(肠道传染病专业、呼吸道传染病专业、肝炎专业)、急诊医学科、麻醉科、重症医学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临床细胞分子遗传学专业)、病理科、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CT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脑电及脑血流图诊断专业、介入放射学专业)、中医科(内科专业、妇产科专业、儿科专业、皮肤科专业、肿瘤科专业、骨伤科专业、肛肠科专业、老年病科专业、针灸科专业、推拿科专业)。
床位(牙椅):320(1)张
审批前公示期为10日(2018年10月18日-27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意见和建议请向省卫生计生委反映。
监督电话:省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处0871- 67195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