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原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云南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规、文件规定,在经保山市卫生计生委初审并出具同意设置该医疗机构初审意见的基础上,我委依法受理了保山市人民医院整体搬迁的设置申请。经资料审核和合议,现将拟批准设置的医疗机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申请人:保山市人民政府
拟设置医疗机构名称:保山市人民医院
类别:综合医院
级别:三级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青阳路与龙泉路交叉口
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内科(呼吸内科专业、消化内科专业、神经内科专业、心血管内科专业、血液内科专业、肾病学专业、内分泌专业、免疫学专业、变态反应专业、老年病专业、外科(普通外科专业、神经外科专业、骨科专业、泌尿外科专业、胸外科专业、心脏大血管外科专业、烧伤科专业、整形外科专业)、妇产科(妇科专业、产科专业、计划生育专业、优生学专业、生殖健康与不孕症专业)、儿科(新生儿专业、小儿传染病专业、小儿消化专业、小儿呼吸专业、小儿血液病专业、小儿神经病学专业、小儿内分泌专业、小儿免疫专业)、眼科、耳鼻咽喉科(耳科专业、鼻科专业、咽喉科专业)、口腔科(牙体牙髓病专业、牙周病专业、口腔粘膜病专业、儿童口腔专业、口腔正畸专业、口腔麻醉专业、预防口腔专业)、皮肤科(皮肤病专业、性传播疾病专业)、医疗美容科(美容外科专业、美容牙科专业)、精神科(门诊)、传染病(肠道传染病专业、呼吸道传染病专业、肝炎专业、虫媒传染病专业、动物源性传染病专业、蠕虫专业)、肿瘤科、急诊医学科、康复医学科、麻醉科、疼痛科、重症医学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病理科、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CT诊断专业、磁共振成像诊断专业、核医学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脑电及脑血流图诊断专业、神经肌肉电图专业、介入放射学专业、放射治疗专业)、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
床位(牙椅):1000(21张)
审批前公示期为10日(2018年9月11日-20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意见和建议请向省卫生计生委反映。
监督电话:省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处0871-67195257
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