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原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云南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规、文件规定,在经德宏州卫生计生委初审并出具同意设置该医疗机构初审意见的基础上,我委依法受理了德宏州中医医院的设置申请。经审核资料和合议,现将拟批准设置的医疗机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申请人:沈赵留
拟设置医疗机构名称:德宏州中医医院
类别:中医(综合)医院
级别:三级
地址:德宏州芒市南蚌路87号
诊疗科目:内科、外科、妇科、产科、儿科、口腔科、针灸科、推拿科、骨伤科、眼科、耳鼻喉科、皮肤科、民族医学科、感染性疾病科、急诊科、麻醉科、肝肠科、康复科、睡眠医学科、精神科、重症医学科、新生儿科、体检科、疼痛科、门诊部、药剂科、医学检验科(采血室、生化实验室、免疫试验室、临床血液室、临床体液室、PCR实验室、HIV初筛实验室、微生物实验室、结核实验室)、病理科、医学影像科(普通放射、CT、MRI、超声、介入)、输血科、营养科、消毒供应室。
床位(牙椅):610张(8把)
审批前公示期为10日(2018年7月19日-7月29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意见和建议请向省卫生计生委反映。
监督电话:
省卫生计生委中医传承发展处:0871-67195135
云南省卫生计生委
2018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