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审计厅:
2018年2月至5月,省审计厅对我委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延伸审计了省医学信息研究所和省计生宣教中心等直属单位,出具了《云南省审计厅审计报告》(云审派报〔2018〕58号)、《云南省审计厅审计决定书》(云审派决〔2018〕40号)。根据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提出的处理意见,我委立即启动整改工作。按照《云南省审计厅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云审发〔2018〕78号)要求,现将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审计整改期间,我委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委主要领导多次过问督导整改落实情况。5月9日,在审计出点会议之后,委党政主要领导召开专题会议及时对审计整改工作作出安排部署,提出明确要求。5月14日,成立了以杨洋主任、王灿平书记为组长,有关委级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处室局和直属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2017年度审计问题整改领导小组,高位推动整改工作。6月22日,召开委主任办公会、党组会,听取《审计整改方案》和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会议要求委分管领导和有关处室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找准问题根源,强化责任、落实措施,抓紧抓实整改工作,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与持续整改相结合,确保不折不扣整改落实到位。
(二)制定方案,切实压实整改任务。印发《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省审计厅审计报告及审计决定整改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和整改任务,将整改内容逐一分解到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明确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督促,着力抓好整改落实。对审计报告提出的问题进行深刻剖析和认真研究,逐条进行整改,暂时难以整改的事项,委分管领导亲自带领规财处同志到省审计厅商讨解决办法。委分管领导多次研究督促审计整改工作,委规财处按时限要求跟踪整改进度,明确对口处室督促和指导省计生宣教中心、省医学信息所按要求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对有关单位和处室进行问责处理,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约谈主要负责人。
(四)建章立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认真对照审计报告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充分运用好审计成果,不断健全完善体制机制,着力解决本部门存在的典型性、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委机关6月起开展了内部控制建设,进一步规范内部经济和业务活动,强化对内部权力运行的制约,促进单位内部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委机关和各有关直属单位分别出台、修订或拟定了《云南省卫生计生委预算执行考核办法》、《云南省卫生计生委资金审批权限和程序管理规定》、《云南省医学信息所项目管理办法》等一批制度和办法,从源头抓好整改落实,避免屡审屡犯。
二、审计整改工作完成情况
截至8月10日,《审计查出主要问题整改责任清单》提出的年末结余结转账表不符、挪用专项资金、未按规定上缴非税收入、应缴未缴项目结转资金等方面的8个问题,已完成整改。
(一)年末结余结转账表不符2327014.07元
审计发现问题:2017年委机关财政拨款结转和其他资金结转结余资金年末账表不符2327014.07元。
整改情况:在审计期间已对有关账目进行了调整。
(二)挪用专项资金共计451956.95元,其中:省卫生计生委340528.95元,云南省医学信息研究所111428元
(1)委机关在云南省阜外心血管病医院和云南省泛亚国际心血管病医院前期工作经费中列支部分委机关培训、差旅费用共计141708.95元。
整改情况:已对代管的省阜外医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核对清理,并按要求将占用的省阜外医院前期工作经费归还资金原渠道。
(2)2017年委机关政府采购预算表中,列有省本级卫生健康发展专项资金防灾救灾储备物资200000元,未按年初预算采购上述物资,且未经批准擅自将该预算资金中的198820元用于弥补全省卫生应急技能竞赛活动经费缺口。
整改情况:在2017年中央重大公共卫生专项资金中,已安排90万元用于卫生应急物资采购,截至2018年10月,已完成了采购任务。责令委应急办、规财处对产生该问题的原因深入分析和检讨,要求进一步提高预算管理水平,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3)省医学信息研究所用艾滋病防治经费支付2018年度办公楼5楼部分物管费68000元。
整改情况:责令省医学信息研究所限期整改,已按要求调整会计账目,归还资金原渠道。
(4)省医学信息研究所用“医疗支付方式改革研究课题经费”支付公寓楼电费13728元、万方数据更新费29700元。
整改情况:责令省医学信息研究所限期整改,已按要求调整会计账目,归还资金原渠道。
(三)应缴未缴非税收入447557.31元
审计发现问题:2016年12月,省卫生计生委收到省第一人民医院上缴的资产处置收入437247.31元,挂“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2017年末,省卫生计生委应缴财政款(含车辆报废收入等)余额10310元。截止审计时,省卫生计生委未将上述非税收入447557.31元上缴省财政。
整改情况:已于2018年5月21日将上述资金全额上缴财政。
(四)2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未按规定上缴非税收入3210678.83元
审计发现问题:2017年委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云南省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中心、云南省医学信息研究所存在对外开展业务收取费用未纳入非税收入管理的问题,其中:云南省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中心收到培训费收入1686670.74元,宣传品制作收入1254462.09元,共计2941132.83元;云南省医学信息研究所收到课题查新检索费269546元。
整改情况:委主要领导多次就该问题组织有关单位和处室研究,委分管领导积极与省审计厅、省财政厅等部门沟通协调。截至2018年8月10日,两家单位已将上述资金上缴省财政厅。
(五)资产出租收入等949340.73元未纳入预算管理
审计发现问题:2017年,云南省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中心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949340.73元未纳入预算管理。
整改情况:已督促省计生宣教中心严格按照规定编制、报审预算,保障预算执行全面完整,将所有收入、支出统一纳入单位预算管理,完整编报单位预算。
(六)应缴未缴项目结转资金6205424.88元
审计发现问题:截至2017年末,委机关结转2年以上项目10项,结转结余资金6205424.88元,未交回财政统筹使用。
整改情况:已于2018年7月11日将上述结转结余资金6205424.88元上缴省财政。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加强内控建设,堵塞业务风险漏洞。进一步建立健全部门规章制度,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良好局面。认真梳理各岗位工作职责和业务流程风险,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切实堵塞业务风险漏洞。下半年重点加强对资产的管理,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认真开展清查盘点,确保资产安全。
(二)加强资金监管,提升经济管理水平。严格按照卫生计生专项资金相关管理规定,严肃财经纪律,规范项目资金核算管理和使用,坚决杜绝挪用专项资金行为,切实加强对直属单位和联系单位的指导和监督,进一步提升预算执行、决算编制、财政财务收支等方面的管理和执行水平。
(三)加强队伍建设,夯实财务工作基础。配齐配强财务人员,已从新招录的公务员中充实了两名财务人员,同时不断提高财务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和工作积极性。加强政策和业务培训,严肃财经法纪观念,进一步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和能力。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不断提高会计工作质量。
(四)强化红线意识,切实维护财经纪律。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小金库”清理整治、规范津补贴发放等工作要求,强化红线意识,树立底线思维,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对整改不力、屡审屡犯的单位和责任人严格追责问责,切实维护财经纪律严肃性和审计结果权威性。
(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依法办事意识。大力开展《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加大卫生计生系统业务和政策培训力度,不断增强广大干部职工依法办事意识,形成良好工作氛围,为做好经济管理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云南省卫生计生委
2018年10月10日
(联系人及电话:肖振华,0871-67158431)
附件下载:审计查出主要问题整改责任清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