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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云南省十三届政协一次会议第189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09-30 15:34       浏览次数:

农工民主党云南省委代表:

您提出的《进一步加强我省与东盟国家中医药合作交流的建议》,已交由我委会同省商务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政府外事办公室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云南中医药民族医药源远流长,历代名医辈出。《滇南本草》流传至今500多年,《哀牢本草》、《玉龙本草》系统总结了彝族、纳西族的医药经验。同时,傣医药、藏医药和彝医药具有比较完整的理论体系,并有本民族文字记载的丰富医学典籍,形成了以傣、彝、藏医药为主,苗、壮、白、纳西、佤等民族医药并存,多元一体的云南民族医药体系,具有鲜明的民族文化特色。在全国约3万种高等植物中,云南有1.7万多种,占全国高等植物总数的62.9%。云南中药资源有6559种,其中:植物药资源6157种。丰富多彩的民族药也是“云药”的一大特色,据初步统计,有彝族药用植物1189种、藏族药用植物598种、傣族药用植物1214种、拉祜族药用植物100种等。云南中医药产业结构已基本形成云南白药系列、三七和“血塞通”系列、灯盏花系列等一批具有市场竞争潜力和代表性的“云药”优势品种,其中已批准生产的民族药产品有100多种。

深厚的中医药民族医药文化底蕴和丰富的中医药物种资源,为我省与东盟国家开展中医药合作交流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关于加强顶层设计的建议。

201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云南省人民政府签订了《加快云南桥头堡中医药建设战略合作协议》,云南省相继制定出台了《云南省加快中医药发展行动计划(20142020年)》《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药(民族药)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云南省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年)》《云南省贯彻落实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实施意见》《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药饮片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建设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省部共建云南中医学院合作协议》等,为全面推进我省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营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下一步,我委将坚持中西医并重、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为统领,深入贯彻实施中医药法和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全面落实中医药发展“十三五”规划,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着力推动中医药事业和产业融合发展,不断提高中医药对对外交流合作的贡献度。

三、关于“依靠经营实体打造对外传播名牌”的建议。

近年来,我省中医药事业在云南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相关部门的大力关心支持下,取得了长足发展。一是中医药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全省83%的县级中医医院纳入了县级中医医院标准化建设。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深入开展,截至目前,98.5%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7.2%的乡镇卫生院和9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79.3%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民族医药服务。目前有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30个,全省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8个,探索出了基层中医药工作和中医药预防保健体系建设的“腾冲经验”、“南华经验”和“绥江经验”二是中医药服务能力明显提升。有国家中医临床重点专科 6 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重点专科 21个、省级重点中医专科 77个。组织启动了省级中医药临床重点学科建设。积极推进中西医协同协作,支持7个病种开展中西医协同协作试点基地建设。成功申报1个国家中西医协同协作基地和3个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全省有公立中医医院108所,实际开放床位2.67万张,分别比2012年增长8.3%36.6%;医院诊疗量和出院人数达1539万人次、85万人次,分别较2012年增长24.89%40%;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量从2012年的2%增长到17.3%

为推动和引导我省中医药服务贸易健康快速发展,发挥云南中医药服务贸易的特色优势,扩大中医药产品和服务出口,2015年,云南省商务厅、云南省卫生计生委联合印发了《云南省中医药服务贸易重点项目及重点企业(机构)管理和认定暂行办法》,并在全省范围内组织了申报工作。经各地申报、专家遴选,共确定5个重点项目、10家重点企业(机构),作为2016年度云南省中医药服务贸易重点项目、企业(机构)。今年,又启动了第二批中医药服务贸易重点项目及重点企业(机构)申报遴选工作。

下一步,我委将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加强省、州(市)、县级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覆盖城乡的中医医疗服务网络。做好中医院重大项目建设和公立中医医院综合改革,深入推进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组织开展好中医药改善医疗服务行动等工作,切实提高中医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同时,我委将配合相关部门,积极争取相关鼓励扶持政策,加强对中医药相关企业的支持。

四、关于“发挥会议会展平台作用”的建议。

云南省广泛开展国内外民族医药学术交流合作,在国内先后主办了 “全国民族医药论坛”、“第十六届中国科协年会藏医药暨西部民族医药论坛”、“西部高校民族医药论坛”、“傣医药、彝医药学术交流会”;主办了“首届傣医药国际学术交流会”、“首届生物多样性与文化多样性保护国际研讨会”和八届“大湄公河次区域传统医药交流会”等,构建了“民族医药论坛”和湄公河次区域传统医药等学术交流平台,我省民族医药学术影响力不断提高。大湄公河次区域传统医药交流会的交流合作长效机制逐步完善,成立了“大湄公河次区域国家传统医药合作交流学术委员会”和“传统医药知识及药用植物保护委员会”。通过机制的建立,有效地促进了区域内各国传统医药的发展,加深了了解,并就区域传统医学的发展问题达成了的共识,引起了各国政府和科研学术机构的重视和关注。目前已成为区域内参与机构、参会人数最多的传统医药国际性学术会议。2016年,首次在第四届中国-南亚博览会设立中医药(民族医药)专题展区,对民族民间医药、民族医医疗健康服务等进行了集中展示和现场体验,推动民族医药产业的国际化进程。2017年,再次组织相关企业和中药民族药机构,在昆明商洽会、国际旅交会上展示在大健康产业发展方面所取得的成果。特别是在2018614日至20日举办的第五届中国一南亚博览会上,首次设立生物医药与大健康馆专题馆,由我委牵头组织医疗机构、知名药企、高新科技等省内外60家单位参展,充分向国内外展示了我省中医药民族医药的特色优势。

下一步,我委将配合相关部门,继续推进“澜眉传统医药学术交流会”,利用南博会、旅交会等大型国际展会平台,充分展示我省中医药民族特色优势,促进我省中医药民族医药走出去。

五、“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的建议。

2005年,云南中医学院与西双版纳州傣医医院编写出版了我国首套傣医药高等本科规划系列教材,实现了我国傣医学本科教材零的突破。2006年云南中医学院开始招收培养中医专业傣医方向的本科生,2007年获得民族医学硕士学位授权,自2008年开始招收民族医学研究方向研究生。2012年与北京中医药大学开始联合培养傣医学博士,培养了我国第一批傣医学、彝医学博士。2012年,经教育部批准云南中医学院设置全日制傣医学本科专业,2014年实现首批招生30人。2014年教育部批准设立滇西应用技术大学,下设傣医药学院。20169, 在首届澜沧江—湄公河传统医药学术交流会成功举办之际,在云南中医学院成立了“澜沧江-湄公河传统医药学院”。自湄公河传统医药学院成立以来一年内,共招收来自湄公河次区域国家各级各类留学生53人到云南中医学院学习传统医药和中医药文化;20171015,共有来自缅甸卫生部、高校、医院等不同机构的医疗从业人员17人到云南中医学院进行为期三周的针灸推拿技能培训,就区域内的常见病、多发病等对学员进行中医实用技能培训,该项目得到缅甸驻昆明总领事的大力支持。截至目前,云南中医学院已经培养了2000多名级各类中医药留学生。2018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开展中医药外向型优秀骨干人才申报工作,我省4人通过笔试,这些都为中医药人才培养提供有利保障。

下一步,我委将配合相关部门,积极支持云南中医学院,发挥“云南中医学院—老挝中医教育培训中心”、“云南中医学院—缅甸中医中心”、“澜沧江—湄公河传统医药学院”作用,在传统中医药“请进来、走出去”及留学生招生等方面加强外事管理和指导,大力开展中医学教育,培养更多中医药人才。

六、关于构建“中国一南亚东南亚天然药物信息库”的建议。

由云南中医学院牵头,中科院、昆明植物所、云南药用植物所、云南白药、广州中医药大学、昆明医科大学组成,于2013年成立了“南药研究协同创新中心”,着重从东南亚资源、珍惜濒危植物、特色资源开发、医药投资环境、区域共享植物药物平台等几个方面进行了研究。成立了道地濒危中药材繁育与栽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傣医药与彝医药重点实验室、芳香中药研究重点实验室、民族特色养生理论与健康产品工程实验室、保健品、化妆品第三方检测平台、临床评价研究中心、中药民族药健康产品研究中心、中医药知识产权战略服务中心等多个实验室及合作平台,对云南特色药材、道地药材、濒危药材的资源及相关产品的研发,并在对外交流中积极洽谈合作,推出独具云南特色的中医药健康产品。同时,以南药古籍为主,在前期基础上对南药进行系统研究,开展南药的用药历史、栽培种植、采收加工、临床功效、用法用量等方面研究;编写《南药古籍本草研究》、《南药历史文化研究》等专著,为南药的研究开发、临床应用提供重要的信息。

下一步,我委将配合相关部门,积极支持中国一南亚东南亚天然药物信息库”的建立,促进中医药国内外合作交流。

感谢您对我省卫生计生和中医药事业的的关心,以上答复如有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