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爱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事业发展的建议》(十二届政协一次会议第080号提案),已交省卫生计生委办理,经我委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统筹规划,将医养结合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统筹推进,将医养结合工作纳入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范畴建议。在《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和《健康云南2030规划纲要》中,强化了医养结合的工作任务,对医养结合的政策支持和财政投入渐有增强。今年,我委与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14个部门印发了我省《关于贯彻落实“十三五”健康老龄化规划的实施意见》,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维护老年人的健康功能,提高老年人的健康水平提供政策支持。另外,还出台了一系列关于推进健康养老的相关政策文件,对全省开展医养结合工作做出了安排部署,统筹医疗服务和养老服务资源,加大政府引导和市场驱动作用,加强规划、准入、土地、人才、投融资、财税、医保、信息等系列政策支持,促进医养结合工作机制的建立和形成。目前,我委正着手制定《云南省医养结合三年行动计划》,助力打造 “健康生活目的地”。省卫生计生委从2016年起将医养结合工作纳入政府责任目标考核。
二、关于分类实施,构建医养结合协调发展体系建议。
(一)目前我省各级卫生计生部门及民政部门已启动实施医养结合试点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含农村敬老院)通过签订合作协议,为老年人提供一体化的医疗和养老服务是主要的模式,正逐步推进开展实施。2016年,经国家卫生计生委和民政部组织遴选,确定我省昆明市、曲靖市、西双版纳州为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地区,我省也确定了昆明市官渡区等19个省级试点地区。2017年,在国家级和省级试点的基础上,各地也遴选了107个州(市)级和县级的试点地区。目前,试点地区结合各地实际,统筹各方资源,全面落实医养结合工作重点任务,不同程度地开展了试点工作,探索医养结合的不同模式,探索具有示范性、引领性的医养结合经验。
(二)开通了为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和为入住养老院的老年人转诊就医的绿色通道。2017年,我委印发了《关于建立和完善医疗机构为老年人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提供就医服务绿色通道的通知》(云卫家庭办〔2017〕1号),要求各级医疗机构在2017年内开通率要达到85%,2020年达到100%,并加强对各地医院工作的督查落实。截至目前,全省各级医疗机构为老年人开通就医绿色通道的为90%。
(三)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为更好地服务老年人等重点人群,我省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逐步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制定出台了《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医改办等部门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云政办发〔2016〕140号)、《云南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规范(试行)》、《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云南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双向转诊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和《云南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信息报送制度》等一系列政策文件。一是界定了“基本服务包”的具体内容,主要包含签订服务协议、按需提供转诊和预约服务、按需延长慢病药物处方、提供一般体格检查服务和日常电话咨询等5项劳务性服务内容。二是规定了“补充服务包”的制定原则,在“基本服务包”基础上,根据签约居民健康需求和各地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实际服务能力,拓展补充服务,按规定由医保基金报销,剩余费用由居民个人承担。三是是优化药品政策,对诊断明确、病情稳定、依从性较好、需要长期服药的慢性病签约患者,可一次性开具治疗性药物不超过2个月的药量;针对不同病情的用药需求,经家庭医生转诊的签约居民,可开具上级医院相同药品。通过实施签约服务,践行全科医学理念,逐步让老年人拥有自己的家庭医生。
(四)关于对“家庭医生医疗服务进社区、进家庭”的误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新生事物,多数居民认为签订协议后家庭医生应到居民家中提供其所需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而医疗服务的特殊性和我省基层卫生资源配置状况与这种预期不相适应。医疗卫生服务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工作风险,提供医疗服务,尤其是打针、输液、伤口处理等有创服务,需要必要的房屋、设备、抢救药品、消毒环境等保障。加之,我省地广人稀、山区面积大,虽然经过多年建设,乡村两级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健全,但是由于机构数量少,基层医务人员有限,实际分布在乡村两级的医务人员数量总体不足;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大量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主要是预约居民回到医疗卫生机构来提供的,这样既能够保障医疗和生命安全,也有利于提高医疗服务效率。综上所述,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提供医疗服务是家庭医生的主要服务形式,而上门或巡诊服务主要是针对外出不便的高龄老年人、残疾人等开展的补充服务形式。
三、关于探索“对外合作+医养”模式建议。
“对外合作+医养”模式,正在探索阶段,目前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建设队伍,提升能力。紧紧抓住国家推进“一带一路”倡议的重大机遇,做好新时期卫生计生外事工作。高度重视卫生外事干部队伍的培养工作,将其纳入到委机关和各单位人才培养的计划中,加快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熟悉、了解周边国家政治经济与卫生体系,具有一定医疗卫生专业知识,外语基础良好的卫生外事干部队伍,才能适应我省卫生计生开展好对外交流合作工作的需要;二是主动作为,开展合作。克服“等靠要”思想,积极主动争取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对外合作项目和资金支持。加强与国家卫生领域高层交流互访,推动与周边国家相邻省签署卫生合作协议。逐步形成“一带一路”建设框架下集政府间政策合作、机构间技术交流和健康产业合作为一体的系列卫生合作;三是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加强宣传工作,对内要宣传卫生计生积极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的发展思路、目标,对外要通过各种媒介、渠道,大力宣传卫生计生领域的合作成效,宣传共同发展、实现共同繁荣的合作共赢之路,增进理解、包容与互信。
四、关于构建“互联网+医养”的优化医养结合供给侧建议。
信息化在优化医疗服务流程、改善医疗服务质量、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下沉,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方便群众看病就医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当前,我委正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要求,省委、省人民政府的安排部署,推进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设,重点是加快推进权威统一、互联互通的省、州市、县区三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依托三级平台实现全省范围内各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在互联互通的基础上,推进远程医疗“乡乡通”信息系统建设,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下沉,切实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方便基层群众看病就医,提高群众获得感。2017年,我们启动了省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在昭通市彝良县启动了“县乡村一体化”管理和远程医疗“乡乡通”建设试点。经过努力,省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进展顺利,完成基础平台和三大数据库搭建,接入省第一人民医院、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等8家省级医院信息系统和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系统、预约挂号系统等省级统筹建设的信息系统,成功实现与国家平台对接和数据推送。在彝良县开展的远程医疗“乡乡通”试点取得明显成效,打通了县域内县、乡两级医疗机构,实现县域内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和县域内远程医疗乡镇全覆盖。彝良县远程医疗“乡乡通”试点被评为2017年度全国“推进医改,服务百姓健康”十大新举措。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委、省人民政府的安排部署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要求,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加快推进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设,力争到2020年建成权威统一、互联互通的省、州市、县区三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实现远程医疗乡镇全覆盖。在实现全省各级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互联互通的基础上,我们将在确保数据安全的前提下,规范、有序将各级各类养老机构接入对应的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依托平台实现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的有效对接,方便养老机构共享电子健康档案信息和医疗资源,形成真正的医养结合,助推医养结合事业的发展。
五、关于培育“教育+医养”建议。
(一)积极扩大医师队伍
针对我省基层医疗机构执业医师总量不足、医师资格考试通过率低的现状,我委多次专题向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医学考试中心汇报情况,争取政策倾斜和支持。经多次申请,国家给予了我省医师资格考试政策倾斜,具体如下:
一是为了应对老龄化适应养老服务需要,已将医养结合人才队伍建设纳入《云南省卫生计生人才中长期发展规划》(2018-2030年),规划中明确“适应养老服务需要,进一步完善老年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强化老年护理、生殖健康等各类人才培养培训。加强医养结合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医疗卫生机构与医养结合机构人员进行轮训制度,鼓励执业医师到养老机构设置的医疗机构多点执业,养老机构的医护人员在职称评定、技术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等方面与医疗机构医护人员一视同仁”,现规划正在征求意见;二是开展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试点。2016年,我省作为全国首批开展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考试的试点省份,制订并印发了《云南省2016年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开展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试点工作。2016年,我省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报考4531人,通过考试1091人;2017年报考人数为3257人,通过考试871人。两年共有1962名基层医生通过考试获得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有效的规范并提升了我省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三是开展“一年两试”考试试点。2017年我省作为全国“一年两试”三个试点地区之一,开展临床执业医师、临床执业助理医师、具有规定学历中医执业医师和具有规定学历中医执业助理医师四个类别考试的“一年两试”工作。2017年,我省有1909人通过综合笔试二试考试获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
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试点和“一年两试”试点工作的开展,使我省2016-2017年增加了3871名持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的医师
(二)开展医师区域注册,鼓励医师多点执业
根据《关于印发积极推进云南省医师多点执业的实施意见》,2016年我省全面推开了医师多点执业工作。2017年4月1日,国家卫生计生委正式颁布了《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该注册管理办法将执业医师的执业地点由以前的一个具体医疗机构延伸到执业医师执业的医疗机构所在地的省级行政区划和执业助理医师执业的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县级行政区划,并要求以主要执业机构和备案执业机构的形式进行执业注册。2017年5月至今,我省已有3294名医师进行了多机构备案执业。
(三)护理人员培训
为加强我省临床专科护士队伍建设,形成规范化的专科护理岗位人员培训体系,进一步规范我省专科护士培训管理工作,根据原卫生部《中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年)》、《云南省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 2012-2015 年)》及《云南省专科护士培训实施方案》,结合我省专科护士培训需求,我委自2014年即开展了专科护士培训计划,并确定了10个专科护士培训基地开展培训工作。其中涉及老年人的有糖尿病专业、急诊急救专业、肿瘤专业、重症监护专业、静脉治疗专业等。截至目前,10个省级专科护士培训基地已培训相关专业护士4000余人。
另外,我委杨洋主任作为全国政协代表在今年两会上向大会提交了《关于将养老护理员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统一管理》的提案,建议人社部将养老护理员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以便于解决养老护理人员的待遇。
民政厅每年都举办养老护理人员培训,除了自己组织师资培训外,还委托第三方机构,如云南省老年护理协会等机构举办养老机构和医养结合机构护理人员参加的中高级养老护理员培训班,加强对养老护理人员的技术培训,以满足老年人的需求。
六、关于完善标准,强化监管,确保医养结合取得成效。
按照国家的要求,我委积极开展对医养结合工作的监测,加强对各地数据的掌握和上报。建立了省级、州市和国家试点地区的数据系统直报平台,开展了医养结合工作的摸底调查,为科学评估、完善政策措施提供重要依据。
2017年4月14日,启动了全省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根据第一轮数据摸底情况及大检查问题清单,有针对性地制定了有效措施并进行整改,对已经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养老机构,指导其规范服务、提高质量;对尚未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养老机构,指导其与周边的医疗机构建立合作机制;对有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其内设医疗机构。
今后我委将按照职能职责,积极配合各有关职能部门,形成合力,积极推进医养结合事业发展的各项有关工作,在全省建立健全覆盖城乡、规模适宜、功能合理、综合连续的医养结合服务网络,实现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有序共享,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健康养老服务需求。也恳请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云南省卫生计生委
2018年6月5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美霖,0871-671953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