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云南省委:
《关于补强健康扶贫信息短板助力精准脱贫的提案》已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健康扶贫信息化建设,实现信息交换共享
为有效减轻基层工作量,提高监测数据质量,科学动态评价我省健康扶贫政策实施效果,我委正联合省扶贫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等单位,加快医保、民政救助、居民健康档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健康扶贫有关信息系统的数据交换与共享机制,经专业数据平台整理后推送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定期写入全国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目前实施方案正在征求意见中。
二、关于加强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
(一)开展县级综合医院提质达标行动。采取县级公立医院及妇女儿童医院扶贫工程建设、完善诊疗科目、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三级医院对口帮扶、人才队伍培养、医疗联合体建设、信息化建设、医院等级评审等措施,加强县级公立医院基础设施、设备和服务能力建设,着力解决好县域医疗服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不协调的问题,更好以发挥县级公立医院在区域医疗和健康扶贫中的“龙头”作用,全面提升县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到2020年,90%的县均有1所公立医院达到《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
(二)开展医疗人才支援和医技人才定向服务基层。逐步建立人才培养长效举措、提高专科能力;对迪庆、怒江等深度贫困地区重点帮扶,提升受援双方支持力度;按照《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云南省医技人才定向服务基层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卫医发〔2017〕36号)要求,与大病专项救治工作相结合,开展疑难病会诊、指导和查房,开展巡诊义诊活动及指导基层医院开展大病专项救治等工作。
(三)加强贫困地区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 2017年我委先后印发了《云南省村卫生室能力提升建设指南(试行)的通知》、《云南省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基本标准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我省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基础设施建设、基本设施设备配置和人员配置标准,不断提升村卫生室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截至目前,全省98.14%的乡镇卫生院和95.01%的村卫生室实现建设达标。
三、关于做细做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一)切实做好重点人群签约服务。重点做好老年人、孕产妇、儿童及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等慢性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健康管理服务。结合实际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将基本康复服务纳入个性化签约范围。
(二)规范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对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每年提供1次健康检查、不少于4次的面对面随访评估和健康指导等服务,督促肺结核患者规律服药,确保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严重精神障碍的管理率提高到90%以上;为65岁以上签约老年人提供1次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以及体格检查、辅助检查等服务;为签约孕产妇提供孕期5次产检和产后2次访视服务;为0-6岁签约儿童提供各年龄段儿童健康管理、健康检查和预防接种等服务,服务信息录入居民健康档案管理。落实慢病签约可开具不超过2个月的长期处方和上级处方可延伸到基层的药物政策。通过规范签约协议、规范服务内容、规范频次,做细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四、关于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
为进一步调动乡村医生的积极性,不断满足农村居民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2015年7月2日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意见》 (云政办发〔2015〕54号),对乡村医生功能定位、乡村医生管理、乡村医生培养培训、乡村医生合理收入、乡村医生养老、转变乡村医生服务模式和改善乡村医生工作环境和执业环境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意见。目前,各地正按照意见要求,完善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相关政策措施,加大乡村医生队伍培养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乡村医生队伍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感谢你们对我省健康扶贫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附件:1.建议、提案面商登记表
2.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云南省卫生计生委
2018年7月16日
(联系人及电话:尹洁,0871-63109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