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工民主党云南省委:
贵方提出的《加大中缅医药合作交流力度的提案》,已交省卫生计生委主办,省教育厅,省政府外事办公室会同办理,现答复如下:
长期以来,中缅在医疗卫生领域保持着良好的交流合作,在医学研究、跨境疫病联防联控、人才培养、医疗服务、医院建设与管理、传统医学传播、健康促进以及药品、原材料、医疗器械贸易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已开展工作
(一)搭建了合作平台
为推动大湄公河次区域内医疗卫生领域的合作,满足区域内人民的健康需求,实现区域卫生发展的目标,中国国家卫生健康委与缅甸卫生与体育部于2017年就中缅双边2017-2021年卫生和医学领域的合作,本着平等、尊重和互利互惠的原则,签署了《中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与缅甸卫生与体育部卫生和医学领域谅解备忘录》。签署双方鼓励和促进两国有合作意愿的卫生、医学机构和各地卫生行政部门之间,本着“相互尊重、平等协商、加强合作、注重实效”的原则,在各自授权的范围内开展直接合作,特别是在传染病联防联控、传统医药、医学科研、边境地区卫生合作等优先领域。同时,签署双方同意在现有资金和力所能及的条件下,促进两国卫生行政部门和专业卫生机构在卫生和医学领域通过互派专家和考察组、交流经验、实施短期合作项目、出席在对方国家举办的国际性专业学术会议以及开展中缅边境地区的跨境卫生合作项目等形式开展合作。签署方承诺重视边境地区的传染病控制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的工作,并增加投入。鼓励中缅边境地区的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控制部门建立直接的协作交流机制,包括:1.定期互通传染病疫情信息;2.传染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建设活动;3.定期召开会议和双边互访,开展学术交流;4.开展联合健康促进、健康教育活动、监测检测和建立基于双边现有相关服务资源基础上的转介服务体系;5.开展双方认可的联防联控和联合调研活动。
(二)建立了合作机制
为应对边境地区传染病流行的严峻形势,2005年,在国家财政资金的支持下,原中国国家卫生部启动了边境地区疾病跨境防治合作试点项目工作。自此,我们与缅甸边境地区开展了长达13年的传染病联防联控项目,基本覆盖了中缅疟疾/登革热输入较严重的边境地区。其中,在德宏州瑞丽市与缅甸木姐地区、德宏州盈江县与缅甸克钦邦第二特区、临沧市镇康县、沧源县与缅甸果敢地区,普洱市孟连县与缅甸佤邦探索中缅边境地区通过跨境双边合作,开展疾病防治的工作模式,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在项目地区中缅双方通过开展双边合作会谈、定期高层会晤、疫情信息互通、项目工作洽谈会、疾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演练及技术交流指导等方式,在中缅双边达成合作共识,形成双边跨境合作的工作机制,并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为跨境工作策略的制定提供了决策依据,同时为进一步扩大区域公共卫生合作领域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通过项目的实施,建立跨境转介服务体系、联合医疗服务工作小组、以及跨境双边的能力建设活动,形成了疾病联防联控的合作体系,促进了中缅双边公共卫生服务资源的有效利用,为中缅长期的跨境合作搭建了工作平台。同时开展务实和履行承诺的实践性活动,彰显了中国政府在国际卫生事务中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增进了跨境双边政府与卫生系统间的了解和互信。
3.在缅甸建立了14个疟疾、登革热监测哨点和4个联合工作站,为当地居民提供防治服务。在与云南相邻的缅甸边境地区设立边境疟疾防治咨询服务站80个和流动医疗队10支,开展技术培训2650人次(各类专业技术人员1610次,村(社区)疟防人员与私人诊所从业人员1040人次),并提供物资(显微镜50台、笔记本电脑20台)、防蚊设备(178007顶长效蚊帐)和大量的疟疾治疗药品支持,在边境地区开展疟疾防控合作,对边境地区疟疾的控制起到了积极作用。
4.有效开展中缅边境缅方入境边民医疗救治和传染病防控工作。近年来,中缅边境地区先后发生2009年“808”、2015年“209”、2017年“306”武装冲突,大量缅方边民涌入我省境内。按照中央和省委的总体要求,云南省高度重视、主动作为、积极应对、全力以赴做好边境相关地区的医疗救治、卫生应急和卫生防疫工作,集中安置点和相关边境地区未发生传染病流行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三)加强医学教育交流合作
加强中缅医学教育交流合作,对于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推进我省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的辐射中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2017年10月,应缅方请求,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启动了云南省对缅甸援助项目,委托云南中医学院培训缅甸针灸推拿人员,共有来自缅甸卫生部、高校、医院等不同机构的医疗从业人员17人到省中医学院进行了为期三周的针灸推拿技能培训,就区域内的常见病、多发病等对学员进行中医实用技能培训,取得了较好的培训学习效果。2017年,昆明医科大学主动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充分发挥学科优势,积极组织援外项目申报,获得省商务厅32万元援外项目资助,由第二附属医院派出4名医师赴缅甸仰光开展白内障复明活动和培训当地医生;同时获得教育部援外项目资助10万元,由第二附属医院在昆开展面向南亚及东南亚泌尿外科医生培训。
(四)传统医药交流合作成果明显
2007年,为推进湄公河次区域传统医药交流合作,中国云南倡导并举办了首届大湄公河次区域传统医药交流会,目前已成功举办了8届,其中,我省成功举办了3届。在缅甸仰光举行的第八届大湄公河次区域传统医药交流会上,来自中国、缅甸、柬埔寨、老挝、泰国、越南六国代表团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中国的大国形象给其他5国代表团留下了深刻印象,为中国在东南亚及东盟国家地区的传统医药领域主导地位奠定了基础,为中国传统医药经验的推广创建了条件。同时,由云南中医学院牵头,中科院、昆明植物所、云南药用植物所、云南白药、广州中医药大学、昆明医科大学组成,于2013年成立了“南药研究协同创新中心”,着重从东南亚资源、珍惜濒危植物特色资源开发、医药投资环境、区域共享植物药物平台等几个方面进行了研究。成立了道地濒危中药材繁育与栽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傣医药与彝医药重点实验室、芳香中药研究重点实验室、民族特色养生理论与健康产品工程实验室、保健品、化妆品第三方检测平台、临床评价研究中心、中药民族药健康产品研究中心、中医药知识产权战略服务中心等多个实验室及合作平台,对云南特色药材、道地药材、濒危药材的资源及相关产品的研发,并在对外交流中积极洽谈合作,推出独具云南特色的中医药健康产品。2017年,云南中医学院成功申报了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际合作司组织的亚专资项目——澜沧江湄公河传统医药交流平台。该项目的实施将为各国间传统医药的交流打造人才基础,为国家经济社会和医疗卫生、边疆少数民族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以及云南省服务;对推动、保护和促进次区域各国传统医药的发展同样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2013年习近平主席提出了“一带一路”的倡议,为加强我中缅医疗卫生合作提供了新的契机。
(五)多渠道、多层面开展对缅医疗外交工作
一直以来,云南省卫生计生委、云南省外办积极发挥部门职能和优势,多渠道、多层面大力开展对缅医疗外交工作。一是利用滇缅合作论坛、中缅边交会、边境地区联防联控定期会晤等机制平台,将推动中缅医疗卫生领域交流合作纳入议题,畅通了中缅医药交流合作渠道。二是为缅甸医疗卫生领域代表团来滇访问度身定制行程,安排其与省卫计委等相关部门座谈交流,参观省第一人民医院、第二人民医院、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云南省阜外心血管医院,云南白药集团等我省重点医院和制药企业,为滇缅医疗卫生领域合作牵线搭桥、不仅搭建了沟通平台渠道,也向缅方宣介了我省现代化医疗水平。三是连续多年派出云南省医疗队赴缅甸仰光、曼德勒、实皆、东枝、密支那等地开展了8次“光明行”免费白内障复明手术活动,迄今已有2200多名白内障患者重见光明,“光明行”活动不仅获得了缅甸政府、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更扩大了我省在缅影响力,打造了云南对外援助民生项目品牌。四是我省沿边各州市发挥人缘地缘优势,积极开展与缅甸毗邻地区的基层医疗卫生、医护人员培训、疾病疫情联防联控等工作,为改善缅北地区基层民众医疗条件,保障人民身体健康,营造和谐周边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下一步工作
随着“一带一路”倡议推进,中缅医疗卫生领域交流合作与医药贸易往来将迎来更加广阔的前景。下一步,我们将发挥我省地缘优势,积极谋划,主动作为,进一步加强对缅卫生合作,更好地服务云南对外开放和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
我们将继续落实《中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与缅甸卫生与体育部卫生和医学领域谅解备忘录》中达成的合作意向,积极争取得到国家外交部、商务部、驻缅甸大使馆、国家卫生计生委在项目和对外援助经费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切实做好对缅工作。
(一)巩固中缅边境地区传染病联防联控合作成果
我们将继续加强中缅边境地区传染病联防联控合作,重点包括:
1.深化与缅甸不同层面的疾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依托目前我省与缅甸国家、省、县级合作基础,进一步建立完善与缅甸的跨境传染病联防联控合作机制,支持建立跨境传染病监测哨点,有效预防与应对传染病疫情,严防传染病跨境传播。
2.提升边境地区卫生服务能力。边境地区医疗卫生机构为国守门,其能力水平关系到中国的大国形象,关系到国家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建议积极争取国家、省级资金和项目支持,对边境地区进行重点安排、重点规划、专项投入,高规格建设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在重点口岸规划建设国门医院和国门疾控,加强云南省边境8个州(市)和25个县(市)的疾控中心能力建设,有效筑牢国家边境卫生防线。
3.加大卫生援外力度。建议依托国家澜湄合作机制,建立中国(云南)与缅甸卫生合作工作机制,继续推动与缅甸等周边国家在卫生援外、培训基地建设、人员培训工作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二)加强中缅医学教育交流合作
我委将继续完成2018年云南省政府的对缅援助项目“中医针灸推拿技能培训班”, 拟外派部分教师赴缅甸进行中医培训并招收20名左右缅甸医疗从业人员来滇进行中医针灸推拿培训工作。同时,我委将积极配合省教育厅,积极支持我省高校与缅甸高校开展更深一步的医学教育交流合作,开展更多的“走出去”、“请进来”合作项目。推进双方高校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境外办学项目,共同促进学分互认,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国际化人才。
(三)推进中缅传统医药合作交流
我委将配合我省“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战略,依托云南中医学院澜沧江—湄公河传统医药学院平台,继续推进对缅合作项目,促进中缅传统医药发展,包括:1.积极建设“南药国际研究中心”,搭建面向国内外的南药研究协同创新平台,实现国际南药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2.主动对接国家“一带一路”倡议,依托澜沧江—湄公河传统医药学院平台,配合国家卫计委完成“澜沧江—湄公河传统医药学术交流计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或中医义诊等活动,打造面向南亚东南亚传统医药辐射中心3.举办第二届澜沧江—湄公河传统医药学术交流会。4.争取建立中国缅甸“中医中心”。
(四)“以医带药”推进中缅药品、医疗器械贸易
我们将一如既往给予与缅甸医疗卫生领域合作支持配合。以机制建设为抓手,拓展交流渠道。继续发挥好中缅双方轮流举办的“中国云南—缅甸合作论坛”、“中缅边交会”、边境地区疾病联防联控等机制,以及“2018年创新中医药及植物药国际峰会”等国际学术论坛,为中缅医药交流并推动以“以医带药”扩大滇缅药品、医疗器械贸易搭建更多平台渠道。利用团组接待、省领导出访及双方机制会议等契机,深化双方高层往来,发挥友城交往优势,加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医疗机构、医药企业间的友好交流,积极宣介我省现代化医疗手段及医药科技,不断推动中缅、滇缅医疗卫生领域合作。以“光明行”等民生项目为平台,推动中缅医药交流,做好项目活动宣介,充分发挥云南医药品牌效应,进一步推动滇缅医药领域交流与合作。由于缅甸国内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原因,中缅医药合作交流还需从国家层面加强沟通协调,我委将进一步加强与国家部委的沟通联系,争取多方力量对滇缅医药交流的支持。
(五)提升自身研究、生产和服务水平
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将进一步提升医疗保障服务水平。引导社会资本进入特色医疗服务领域,构建一批高水平的国际化医院,吸引南亚东南亚地区的高端人群到云南享受高水平的诊疗康复服务;发展干细胞治疗、肿瘤免疫治疗、组织工程与再生医学、第三方医学检测等高端医疗服务业,发展精准医疗;开展新型治疗技术研究,研发推广体外诊断技术产品;发展“新业态”,构建一批现代体检中心、特色诊疗中心,建设辐射南亚东南亚的艾滋病、心脑血管、肿瘤代谢、神经系统疾病等重大疾病诊疗康复中心,切实提高医疗保障和特需医疗服务水平。
同时,我们将推进国门医院建设。我省与缅甸山水相连,边境地区人民历来就有相互往来进行通商互市的历史。我国实行对外开放后,边民往来更加频繁,医疗卫生的相对发达是吸引境外边民就诊必不可少的因素。通过国门医院建设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改善卫生服务条件,扩大服务内容,吸引边民就诊,可促进中缅交流与合作,使双方边民更加和睦、团结。我委将依托国家和省级资金支持,结合医院服务及辐射区域人口规模和医院的可持续发展的实际因素,对边境地区县级医院按照“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标准进行建设,完善边境地区中心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及配套设施和医疗设备配置,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培养,主要满足医疗、急救、预防、康复、保健、等服务功能,进一步提升边境地区医疗保障水平和处理卫生应急事件能力。
感谢贵方对我省卫生计生工作的关心,以上答复如有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附件:1. 建议、提案面商登记表
2. 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云南省卫生计生委
2018年6月7日
(联系人及电话:张雪莲,0871-67195370)
附件下载:附件1建议、提案面商登记表.docx
附件2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