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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云南省十二届第一次会议第13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07-27 16:06       浏览次数:

民建云南省委: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进云南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提案,已交由我委牵头研究办理,省委编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办,现综合答复如下:

2009年实施新一轮医改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把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纳入云南全面深化改革总体布局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省卫生计生委和相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在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构建科学运行新机制,加强公立医院监管和绩效考核,推动改革任务落地落实等方面采取了有力措施,我省公立医院改革迈出了坚实步伐并取得了阶段性明显成效。

一、完善改革顶层设计,贯彻落实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政策措施

(一)深化医改重大举措加速集成。省委、省政府先后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卫生与健康事业改革发展的决定》《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云南省“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2017年召开了全省医改工作会,阮成发省长出席会议并亲自部署医改工作。将公平可及、群众受益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二)全省公立医院改革分年度、分步骤、试点先行、全面推开。201511月,我省116个县市211家县级公立医院全面推开了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截至20179月底,全省城市、县级公立医院以及非政府举办的公立医院全部取消了药品加成,破除了以药补医机制。16个州市出台了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财政补偿政策及医保支付政策等相关配套政策措施。

(三)加快建立多渠道投入保障机制。巩固公立医院全面破除以药补医改革成果,健全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增加政府补助、改革支付方式以及医院加强核算、节约运行成本等多方共担的补偿机制。省卫生计生委、财政厅制定了《云南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财政补偿暂行办法》,各州市、各县区制定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财政补偿方案,对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明确了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补偿不高于80%、增加财政投入不低于10%以及医院降低运行成本自行消化不高于10%的补偿政策标准。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和“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步骤,加快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理顺不同级别医疗机构间和医疗服务项目的比价关系。逐步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形成有利于分级诊疗的梯次价格体系。目前,16个州市、129个县均实施了取消药品加成后的第一轮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并对医疗服务价格进行了动态监测。

二、创新体制机制,稳步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

(一)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立足我省经济社会和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实际,对加快推动医疗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出了制度性安排,明确了到2020年,基本形成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和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相互促进的治理机制,推动各级各类医院管理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基本建立权责清晰、管理科学、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工作目标。

(二)建立健全医院治理体系。一是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积极探索公立医院管办分开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统筹履行政府办医职责。目前,16个州市、116个县市均成立了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2013年,按照中央关于开展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要求,宜良县、祥云县、禄丰县开展了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并取得一些经验。二是探索开展公立医院编制管理改革。在各地现有编制总量内,确定公立医院编制总量,逐步实行备案制。推进实施以县为单位的系统编制统筹使用备案管理制度,在部分州、市和1-2所省级三甲医院探索开展公立医院人员总量管理改革试点,试点取得成效后推广。三是推进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建立与人员总量管理相衔接的人事管理、经费补助、社会保障等政策措施。在玉溪市开展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范围,20183月,将16个州市18家公立医院纳入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范围,在薪酬制度模式、薪酬水平、健全完善考核体系及保障经费来源4个方面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政策。四是推进落实公立医院经营管理自主权。推进公立医院依法依规进行经营管理和提供医疗服务,行使内部人事管理、机构设置、副职推荐、中层干部聘任、人员招聘和人才引进、内部绩效考核与薪酬分配、年度预算执行等经营管理自主权。五是完善院长选拔任用制度。完善公立医院院长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建设一支符合好干部标准,并充分体现公立医院公益性、服务性、专业性、技术性特点的高素质医院领导人员队伍。六是加强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加强医院信息公开,重点公开质量安全、价格、医疗费用、财务状况、绩效考核等信息。强化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在行业自律和职业道德建设中的作用发挥,引导医院依法经营、公平有序竞争。改革完善医疗质量、技术、安全和服务评估认证制度。探索建立第三方评价机制。

(三)进一步完善医院管理制度。一是明确各级各类医院应制定章程,实现政府治理和医院内部管理的有效衔接,助推公立医疗机构实现自主管理。对全省三级医院、二级医院完成医院章程制定做出了时间要求。二是明确健全医院决策机制。医院依法依规享有经营管理权,在职权范围内开展活动,提供医疗服务。院长全面负责医疗、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院长办公会议是公立医院行政、业务议事决策机构,对讨论研究事项作出决定。把党的领导融入公立医院治理结构,在决策程序上保证党组织意图在决策中得到充分体现。组建专业委员会,对专业性、技术性强的决策事项提供技术咨询和可行性论证。三是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依法组织职工参与医院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四是建立全员参与、覆盖临床诊疗服务全过程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制度。五是在岗位设置、收入分配、职称评定、管理使用等方面,对编制内外人员统筹考虑。明确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药品、卫生材料、检查、化验等业务收入挂钩。六是健全财务资产管理制度。明确财务收支、预算决算、会计核算、成本管理、价格管理、资产管理等必须纳入医院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建立健全全面预算管理、成本管理、财务报告、第三方审计和信息公开机制,确保经济活动合法合规,提高资金资产使用效益。2018年底,所有三级公立医院全面落实总会计师制度,统筹管理医院经济工作,加强公立医院内部审计监督。

三、强化政府监管责任,改革完善绩效考核机制

(一)完善公立医院绩效改革机制建设。一是省卫生计生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公立医院综合绩效考评的实施意见(试行)》,进一步明确建立健全我省公立医院综合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加强指导各地开展综合绩效考核评价工作,加强公立医院监管,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二是省医改办,省卫生计生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物价局印发了《云南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效果考核评价办法》。明确了评价各地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进展和成效的主要考核指标。督促各地按照要求进一步推进和巩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落实责任,强化问责。

(二)建立综合监管制度。从事前规划、事中监督、事后评估全程参与到医院的监管中。重点加强对各级各类医院医疗质量安全、医疗费用以及大处方、欺诈骗保、药品回扣等行为的监管,建立“黑名单”制度,形成全行业、多元化的长效监管机制。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充分发挥医保对医疗服务行为和费用的调控引导与监督制约作用,逐步将医保对医疗机构服务监管延伸到对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

(三)健全绩效考核制度。将对医院的绩效考核落实到科室和医务人员,对不同岗位、不同职级医务人员实行分类考核。建立健全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围绕办院方向、社会效益、医疗服务、经济管理、人才培养培训、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突出岗位职责履行、工作量、服务质量、行为规范、医疗质量安全、医疗费用控制、医德医风和患者满意度等指标。严禁设定医务人员创收指标。将考核结果与医务人员岗位聘用、职称晋升、个人薪酬挂钩。

四、认真吸纳提案意见建议,完善改革举措推动公立医院改革迈上新台阶

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是深化医改最难啃的“硬骨头”之一,尽管我省公立医院改革取得一定积极进展和成效,但是在改革过程中,仍然存在诸多影响改革深入推进的因素,暴露出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方面,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政事分开、管办分开还需要进一步加快,编制管理改革还处于试点工作,政府举办、部门监管、医院依法自主管理的格局还没有完全形成,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决策地位虚化和各主管部门放不了手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公立医院院长的职业化、专业化进程还需进一步加快,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收入分配制度、绩效考核制度等方面的运行机制改革还处在起步阶段;破除公立医院以药补医,建立科学运行机制,实现收入结构的优化改革还需要进一步改革完善;建立以公益性质和运行效率为核心的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体系正在逐步实施过程中。另一方面,“三医联动”联而不动、动而不联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部分地方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统筹不到位,部门间协调难度大,相关配套文件制定实施滞后,部分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的财政和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水平还有缺口;在基础设施、人才队伍等方面仍然存在亟待补齐的短板,部分医务工作者参与改革的积极性不高。正如你们在提案中提出的问题,这些因素和问题严重制约了我省部分地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的深化和推进。为进一步做好我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巩固和完善公立医院综合的改革成果,取得更大的改革成效,我委将会同其他相关厅局认真吸纳提案意见建议,完善改革举措,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督促和指导各州市县区进一步健全医改组织领导体系,定期研究解决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重大问题。切实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加强部门间的统筹协调,明确各有关部门的责任分工,出台和完善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配套政策,形成工作推进合力。

二是落实好政府投入保障责任。督促各地督促和指导各州市县区落实好对符合规划的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队伍建设、公共卫生服务、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贴等投入责任。完善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财政补偿办法,健全政府主导的多元医疗卫生事业投入机制改革财政补助方式,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

三是加快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坚持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合理界定政府作为公立医院出资人的举办监督职责和公立医院作为事业单位的自主运营管理权限,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从直接管理公立医院转为行业管理,强化政策法规、行业规划、标准规范的制定和对医院的监督指导职责。督促和指导各地加快推进完善公立医院绩效考评制度,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科学合理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重点控制不合理用药、检查和治疗行为。

四是“破立并举”,加快构建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巩固取消药品加成成果,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启动新一轮医疗服务价格调整,逐步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保障公立医院良性运行。探索实施公立医院人员总量管理,推行试点,逐步建立与人员总量管理相衔接的人事管理、工资分配、经费补助、社会保障等政策措施。

五是完善公立医院内部管理制度。积极推进公立医院章程制定工作,规范公立医院内部治理结构和权力运行规则,提高医院运行效率。督促落实全省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在2018年内完成章程制定工作。进一步推进医院完善内部决策机制,完善医院民主管理制度。健全和完善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资产管理、绩效考核、人才培养培训管理、科研管理、信息管理等医院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医院文化建设,全面开展便民惠民服务,恪守服务宗旨,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督促和指导三级公立医院要全部参与医疗联合体建设并发挥引领作用。

六是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公立医院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抓好对医院工作的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全面加强公立医院基层党建工作,坚持把公立医院党的建设与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同步规划,同步推进。落实公立医院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为医院发展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七是加强改革任务的督查落实。完善督查落实机制,专项督查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并作为年度考评的重要依据。建立考核问责机制,将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全面深化改革绩效考核和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严格奖惩。进一步总结各地探索形成的医改创新经验,把改革成果总结好、巩固好、发展好,形成正确的舆论氛围

感谢你们对我省卫生和医改工作的关心,以上答复如有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云南省卫生计生委

              2018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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