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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云南省政协第十一届第五次会议 第0003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7-09-21 16:13       浏览次数:

民进云南省委:           

你们提出的关于完善我省妇幼健康服务工作的提案,已交省卫生计生委主办,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协办,现答复如下:

妇女儿童健康是国民整体健康的基础,关系社会和谐和群众幸福。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健康工作,连续六年将“妇幼健康计划”和“关爱妇女儿童健康行动”列为10件惠民实事之一,省卫生计生委作为主办部门,多方举措不断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保障 “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和妇女儿童健康。

一、加强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基础建设。

全省共有妇幼保健机构145家,其中,省级1家,州市级15家,县级129家。迪庆州没有独立的妇幼保健院。为切实加强基础建设,提高服务能力,一是督促迪庆州以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资源整合为契机,成立了州级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将原州疾控中心妇幼保健科与州计划生育药具站合并,组建成立“迪庆州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加挂“迪庆州妇幼保健院”牌子,填补了我省唯一一个没有州级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空白”。二是为补齐卫生短板,争取省发改委将全省7个妇女儿童医院纳入《云南省县级公立医院及妇女儿童医院扶贫工程建设规划(2016-2018年)》,多渠道筹集项目建设资金,支持7个妇女儿童医院基础设施建设。三是省发改委积极争取将符合条件的妇幼保健机构纳入“十三五”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支持建设。四是2013-2015年,积极争取省财政厅安排下达补助资金1460万元,支持边远贫困地区5个州(市)妇幼保健院和64个县级妇幼保健院提升医疗服务能力,补助资金用于设备购置、房屋修缮和人才培养等。五是为加快我省妇幼保健机构发展,2017-2020年,我省逐步开展妇幼保健机构评审,力争到2020年,省、州(市)、县(市、区)均有1所符合国家要求的二级以上标准化妇幼保健院。

二、大力加强综合医院产儿科建设。

一是2015年争取省财政厅安排8000万元补助资金支持省属11家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妇、产、儿科能力建设项目,按照“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安排,专项用于省级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妇、产和儿科等科室能力建设提升。

二是在“十三五”期间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上,重点向产科儿科倾斜,提升二级以上医院综合产科儿科综合服务能力。

三是充分利用好我省现有沪滇合作、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县级骨干医师培训和儿科医师转岗培训等项目资源,统筹整合并抓好产科儿科人员培训工作,要求各级各类医疗单位根据需要,重点加强对产科儿科在岗医护人员专项技能培训,提升产儿科服务能力。

三、配强妇幼技术人员。

针对我省妇幼健康服务体系比较薄弱的现状,省卫生计生委一是要求各地要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完善现有用人政策,建立有效的激励、奖励机制,在岗位设置、收入分配、学习进修、职称晋升等方面对妇幼健康服务工作者给予倾斜,尤其是产儿科医护人员,以稳定现有人员队伍。二是结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整合,强化助产士、儿科医师与护士等紧缺人员岗位配置。三是重点加强妇幼卫生适宜技术培训,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多渠道提高基层服务能力;积极开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等活动,全面提高妇幼健康整体服务水平。

四、加强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能力建设。

一是制定《云南省高危妊娠管理方案》,切实落实高危妊娠风险评估和专案管理。今年我委成立了云南省高危妊娠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省级危急孕产妇救治中心增加到6个,重新调整和划定转诊区域。并首次在《管理方案》中明确了各级血液中心和县级储血点的职责。

二是完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的转诊抢救机制,加强孕产妇与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能力建设。全省省级、16个州市级、129个县级均设立了危重孕产妇抢救中心。

三是每年积极争取省财政专项资金用于危重孕产妇抢救。其中,2013年-2015年,省级财政投入资金4877.4万元,专项用于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和加强危重孕产妇抢救工作。

四是每年安排省一院、省二院、昆医附一院、昆医附二院、省妇幼保健院等省级医院分别对口帮扶上一年度孕产妇死亡率较高的5个县(市、区),2017年增加到7个,提升受援地区危重孕产妇救治能力。

五是积极与上海卫计委联合开展沪滇合作培训。紧扣云南孕产妇死亡的主要成因分析、高龄与瘢痕子宫妇女再生育、早期识别产科危急重症等相关内容,邀请上海市和全国知名产、儿科专家到云南,帮助云南开展妇幼卫生适宜技术推广培训。

五、推进妇幼保健全程服务。

一是认真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孕产妇健康管理、0-6岁儿童健康管理和居民健康档案工作,做好妇幼健康服务基础工作。二是开展出生缺陷三级预防。实施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新生儿苯丙酮尿症、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和听力障碍免费筛查、地中海贫血防控试点等项目,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三是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资源配置,制定《2015--2020人类辅助生殖配置规划》,全省批准筹建、试运行和正式运行辅助生殖技术机构20个,批准筹建人类精子库1个。四是积极推广使用母子健康手册。以母子健康手册推广使用为抓手,有机整合孕前、孕期、住院分娩、儿童保健、预防接种、计划生育服务内容,为妇女儿童提供系统规范的优生优育全程服务,打造“一条龙”妇幼保健服务链。力争到2020年,逐步实现全省全覆盖。五是创新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积极推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升级转型,突出其保障生殖健康、促进优生优育的服务属性。落实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基本项目,全面推进避孕措施知情选择,做好避孕药具发放管理服务。更加关注流动人口、青春期人群等特殊人群的避孕节育需求,减少非意愿妊娠。做好再生育技术服务,及时帮助符合生育政策人群解除避孕节育措施。

六、推进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整合。

根据国家要求,目前我省已完成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优化整合工作,打破传统管理模式,以保障妇女儿童健康为中心组建孕产保健部、妇女保健部、儿童保健部和计划生育服务部,促进临床保健业务融合发展。

七、开展新生儿自愿免费疾病筛查。

自2012年起,我省各级各类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应对本机构出生的活产新生儿按规定及要求做好新生儿疾病筛查。新生儿父母任何一方户籍在云南省,即可享受云南省免费筛查项目。目前我省开展的免费筛查项目有苯丙酮尿症筛查、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筛查和听力筛查。考虑全省财力情况,建议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先行先试,增加新生儿免费筛查病种。

在下一步工作中,省卫生计生委将一如既往做好妇幼健康服务工作,完善妇幼健康服务政策,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

感谢你们对我省卫生计生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关注妇幼健康事业发展,积极建言献策,进一步完善和改进我们的工作。

 

 

 

云南省卫生计生委

2017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