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      |      |    无障碍浏览

对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030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7-09-08 14:50       浏览次数:

宋万永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乡村医生补助标准的建议》已交我委办理,现答复如下:

在改善村卫生室乡村医生收入水平和待遇方面,我省近年来采取有力措施,提高村医待遇,稳定村医队伍。多年来,村卫生室乡村医生为保障农村居民健康,为我省的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我省十分重视落实乡村医生待遇的有关工作。2009年医改前,原省卫生厅对当时全省129个县(市、区)13235个村卫生室收入状况进行了调查分析,全省当时共有乡村医生33622人,他们的收入来源由三部分构成:一是药品收入每月每人平均630元,二是医疗服务收入每月每人平均109元,三是州县两级财政补助每月每人平均88元。医改前,我省乡村医生每月每人平均共计收入仅为827元。开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来,我省在稳步提高乡村医生收入,稳定乡村医生队伍方面出台了政策,采取了很多措施,乡村医生的总体收入水平较医改前有了明显提高。第一,明确了各级财政补助标准。省级财政医改后对我省村医每人每月补助200元,2014年提高到了每人每月补助300元。州县级财政同步提高对乡村医生每人每月的补助水平,州县级财政对村医报酬每人每月补助水平贫困地区不低于200元,一般地区不低于150元,发达地区不低于100元。第二,出台了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政策。根据各地综合改革推进情况,按照服务人口和服务半径实行“以奖代补”,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进行综合改革后的支出补助。2011年以来,中央财政每年安排我省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补助资金,我省村医获得的中央财政基药补助平均每人每月303元。第三,乡村医生原来从事基本医疗服务的收入仍然作为收入来源之一。把在村卫生室实施一般诊疗费与原新农合门诊总额预付相结合,一般诊疗费9元,其中新农合报销6.5元,村级新农合门诊统筹基金规模应不低于门诊统筹基金规模的50%。第四,自2009年以来,国家全面实施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照覆盖服务人口数每年每人25元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给予补助。2015年起我省规定,将不低于55%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交由乡村医生承担,政府通过购买公共卫生服务的方式直接补助给乡村医生。按每人22元补助经费,每位乡村医生平均每年为1000名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公卫服务进行测算,2015年起,每月乡村医生通过从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平均可以获得收入1833元,收入水平大幅提高。目前,全省所有州市、县(市、区)全部落实了乡村医生补助政策,州市、县两级财政补助标准最高的达到了每人每月760元。据省卫生计生委对全省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地区120个村卫生室乡村医生收入监测数据显示,2016年全省平均每个乡村医生月收入为2629元,较上年增长了13.42%,比实施医改前乡村医生每月每人平均收入827元有了显著提高。乡村医生待遇提高队伍保持稳定,确保了基层卫生服务网底不破,农民群众获得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基础得以巩固,卫生服务利用率明显提高。

随着国家和我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不断推进,各项保障配套政策措施将会相继出台,我省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在收入水平和待遇方面将得到进一步改善和提升。为此,我委将一如既往地继续努力,积极协调财政等有关部门,与各有关部门通力合作,积极认真配合做好提高乡村医生收入和待遇水平的各项有关工作。

感谢您对我省卫生计生工作的关心,以上答复如有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云南省卫生计生委

2017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