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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0745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7-09-08 14:48       浏览次数:

任晓丹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完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毕业生管理的建议》(第0745号,以下简称“《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是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能有效解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用人需求,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促进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目标的实现。

一、关于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间待遇问题

按照国家要求,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毕业后应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同等享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补助。目前,中央财政对住院医师的补助标准为2万元/人.年,从2017年起,省级财政积极调指出结构,将住院医师的补助标准提高到1万元/人.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对住院医师的补助合计为3万元/人.年,平均每人每个月为2500元,由培训基地根据学员考核培训情况兑现。经调查了解,我省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补助标准处于全国平均水平,符合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财力水平,补助标准虽低于广东等发达沿海地区,但与广西、重庆等西部地区一致。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省卫生计生委将积极会同省财政厅,根据项目实施和财力情况,建立财政补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并跟踪了解财政补助资金的管理情况,确保财政补助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住院医师,对检查发现未按要求发放补助的培训基地,省级财政将责成其整改并相应扣减培训基地的补助资金。

二、关于订单定向医学生毕业后纳入编制管理问题

按照云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意见》(云教高〔2016〕61号)要求:定向县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要根据岗位管理和人员聘用的有关政策,严格执行定向就业协议,免费医学生毕业后定向安排在县级以下乡镇卫生院的,在乡镇卫生院编制总额内,纳入编制和岗位管理。此项规定从政策上为各地落实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就业安置扫清了障碍。省卫生计生委也于2016年11月下发了《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毕业生就业安排和参加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州市严格执行定向就业协议,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负责地抓紧落实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毕业生岗位、编制和工资待遇,与其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3年住培时间计入6年服务期内,为其购买“五险一金”,按时派出参加云南省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督查、严格落实,保障订单定向工作顺利推进,为基层培养合格人才。

 

 

 

 

云南省卫生计生委

2017年7月28日

(联系人及电话:陈越,0871-67195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