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共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5年,云南省卫生计生委认真贯彻《信息公开条例》,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要求,结合部门实际,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组织领导情况。一是高度重视人口计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以委主要领导为组长、副组长,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委办公室,作为委机关信息公开工作的专职机构,负责本部门政务信息的审核、公开等业务工作。各处(室、局)有一名工作人员担任联络员。驻委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工作;二是把推行政务公开与建设法治政府结合起来,做到信息公开工作与卫生计生工作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三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并加强对基层和直属事业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整体推进卫生计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机制建设情况。一是机构改革后,我委及时充实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制度,制定了《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调整充实委政务公开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关于印发云南省卫生计生委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的通知》等系列文件,印发了《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完善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以及动态更新机制,加强了主动公开、政策解读、和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分类整理原卫生厅和原人口计生委网站上政策文件信息,全部迁移到委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二是省卫生计生委政府信息公开,在我委门户网站设有专栏,并与“云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云南省卫生委政府信息公开”板块相链接,在规定的工作日内更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政府信息索引规范,查找方便,能够下载各类文件及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表格。我委信息中心有专人负责对网站进行维护、管理;三是委下属单位省卫生监督局政务服务大厅,设有政府信息查询窗口,可查询卫生行政许可、卫生标准等各类信息。“云南省政务信息在线解答系统”有专人负责查询服务,法定工作时间内及时响应、应答规范;四是为方便公众及时知晓重大信息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建立了新闻发布会制度和媒体通报制度,及时关注和回应热点及社会关切。设立云南卫生“12320”热线、“云南中医”微信平台,及时发布各类医疗救援、卫生应急、养生保健等信息;五是建立培训制度,将相关工作培训列入年度培训计划,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为公众提供更为便捷的政府信息咨询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省卫生计生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通过云南省卫生计生委网站、云南省卫生计生委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卫生监督信息网,以及《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工作简报》和新闻发布会等载体向公众公开。
2015年,省卫生计生委共发布各类政府信息454条。其中,规范性文件信息28条、重大政策解读信息17条,举办网络在线访谈695次,回答网友提问,进行互动交流。发布政务微博675次和政务微信1332条,介绍卫生计生重点工作,解读相关政策,讲解健康知识。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主要为:医疗卫生领域服务信息,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服务信息,公共资源配置信息,政府采购信息,委年度部门预算和上年度部门决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情况详细说明,法定传染病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规范性文件和卫生计生行业标准、以及卫生计生政策法规等。
三、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情况。2015年,根据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任务的要求,我委认真做好推进公共服务全面深化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医疗单位便民信息及公共卫生服务等卫生监督检查情况,依法公开法定传染病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积极推动各类医疗机构健全信息公开目录,切实做好公立医院改革信息公开工作。
1.政府信息查询窗口公开情况。云南省卫生监督信息网,设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许可指南、留言板、食品安全备案、医疗广告管理、许可信息查询等服务栏目。解答群众留言1119条、发布医疗广告批准信息1637条,食品标准备案7556条。2015年,在对业务系统改造后,将业务平台产生的数据对接到网站的“许可信息查询”,实现全省8大卫生监督许可信息及医生、护士执业信息一站式查询。网站设立“州市动态”栏目,整合全省卫生监督信息资源,形成全省监管合力,日均发布信息30余条,向公众提供更全面具体的卫生咨询。2015年,网站总访问量达667133人次、月访问量达9000余人次。
2.卫生微信、微博平台建设情况。“12320”卫生热线开通新浪、腾讯微博和微信公众账号,微信微博开通至今,累计发送微信2226条,阅读量超过40万人次,累计发送微博998条,阅读人次超过290万。“云南中医”微信平台订阅人数达到13.2万余人,编辑发布中医药新闻动态、政策、养生科普文章共2300条,据微信官方统计数据显示,受众量达到880万人次。
3.卫生行政许可公开情况。2015年,在云南卫生监督信息网发放消毒、饮用水、放射、职业、医疗、食品等各类卫生行政许可证件及其它服务事项证明15203份,其中,向企业和机构发放各类许可证件221份,产品批件59份,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1768份,医疗广告证明29份,医护人员证书13126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相关规定,对省级医疗机构单位医师执业地点变更注册、护士执业变更注册及护士延续注册当场办结1797份;2014年医师资格考试合格考生信息于今年5月底上线,6月中旬按时完成全省16个考点7513名医师资格信息审核及证书制发;取消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类资质审定、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审核、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等非卫生行政许可事项;对全省2014年取得助理医师资格证书中471名执业助理医师的执业地点进行核查,并及时公开核查结果。
4.依法公开法定传染病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情况。按月印发《云南省传染病疫情通报》。及时发布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卫生应急处置信息。规范公开并处置首例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做好“2015年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全面做好“中东呼吸综合征”疫情防控工作。全力保障中国南亚博览会的成功举办。加强对有关地区入境发热人员监测和检测工作。
5.积极推进卫生体制改革等信息公开工作。印发《云南省卫生计生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简报》7期。在公开征求相关机构和人员意见的基础上,牵头起草《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决定(草案)》。出台《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民营医疗机构监督管理的意见》和《云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版)》,这两个文件均已在委门户网站进行信息公开;及时梳理权力清单等行政许可项,统一在网上公开;督促指导各级卫生计生技术服务机构,按照《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及《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医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等9类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目录的通知》要求,及时对医院概况、医院环境、行风建设、医疗服务、服务价格及收费、服务告知等6大类37项信息具体内容进行公开;在门户网站公示公开设备(物资)采购项目和招标采购信息。
6.积极推动各类医疗机构健全信息公开目录,并按照需求向就医者提供住院每日费用清单和累计费用清单,切实做好公立医院改革信息公开工作,着力解决“挂号难、缴费难、检查检验难、取药难和就诊难”问题。通过全新的移动互联网医疗信息应用,简化医疗流程,大大减少患者排队行等候时间,各级医院按照需求向就医者提供住院每日费用清单和累计费用清单。
(二)认真做好政策解读等工作。省卫生计生委结合部门实际,切实做好重要政策解读等项工作,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1.对国务院、省政府出台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传染病防治人员安全防护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加快中医药发展行动计划》等17个有关的重要政策文件的出台背景,文件内容重点、重要关键词诠释、理解难点和落实措施要求等进行全面解读;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气会),解读计划生育政策、介绍云南省艾滋病防治工作进展等情况,及时回应热点问题;积极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并向社会公开。
2.加强政务信息查询专线和卫生计生热线建设。2015年,受理“96128”政府信息查询专线群众提问484条、来电2252次。在“云南省政务信息在线解答网”上,解答计划生育政策咨询695条。“12320”卫生热线接听热线电话6861个。开通专家热线坐席活动45次,接听市民咨询电话874个。接听阳光计生热线电话1680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省卫生计生委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其中,通过互联网提交表单形式申请2件,当面递交1件。经审查,并与申请人沟通,所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在本部门的职能涉及范围,在征得本人同意的情况下,不再回复。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省卫生计生委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
六、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省卫生计生委未收到涉及委机关政府信息公开行为的行政复议件,亦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是委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目录建设有待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公众日益增长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工作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三是推进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2016年,省卫生计生委将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工作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进一步深化健全完善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目录,深化医疗服务和价格信息公开工作,做好法定传染病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公开,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推进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我委政府信息的权益,提高工作透明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真正成为建设法治政府的有力推手。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省卫生计生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昆明市国贸路政通大厦;邮编:650200;电话:0871--67195363;传真:0871-67195358.
附件下载:附件: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