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省卫生计生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十八届中纪委七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省政府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和全国卫生计生系统反腐倡廉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按照省第十次党代会和省纪委十届二次全会要求,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不断深化“三转”,严格遵守《中共云南省纪委关于印发〈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实施办法〉的通知》,实践好“四种形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执纪问责,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推进作风持续好转,切实加强纪检队伍建设,不断开创省级卫生计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落实主体责任
(一)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充分发挥党组织书记作用,切实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党组织其他成员实行“一岗双责”,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领导责任。严格执行下级党组织定期向上一级党组织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制度。
(二)规范领导干部权力运行。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规范领导干部权力行使和工作分工,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即: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严禁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设备采购等行为,建立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
(三)深化职务犯罪防控工作。完善重要决策、招标采购、基建、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完善药品、耗材采购使用的动态分析、监控和异常预警机制,强化风险预警和动态管理,遏制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严格规范招标采购工作程序,强化设备、医用耗材和药品采购使用监督,加强创新药品集中采购的监督。
二、深化党风廉政教育
(四)强化核心看齐意识,抓好反腐倡廉形势任务宣讲。以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主线,深入学习中纪委十八届七次全会和习近平、王岐山同志重要讲话精神,及时传达省纪委十届二次全会和陈豪、陆俊华同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夯实全面从严治党思想政治基础,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确保上级各项决策部署落实。
(五)注重行动自觉,抓好党风党纪党规教育。巩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不断强化党员意识、党纪党规意识;运用好违纪违法典型案件通报和身边人身边事,加强反腐倡廉示范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促使广大党员干部时刻坚定理想信念,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六)坚定文化自信,加强廉政文化建设。通过举办廉政知识讲座、知识竞赛、廉政演讲和书画展览等活动,释放正能量,不断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组织开展“倡清廉家风,促廉洁从政”等家庭助廉活动,引导党员干部注重廉洁修身、廉洁齐家,杜绝领导干部家属亲友插手干预政务,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积极做好纪检工作信息报送,利用“云南机关党建”、“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和“清风云南”等网络平台,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廉洁从政舆论氛围,推动社会风气持续好转。
三、切实加强作风建设
(七)配合做好专项纪律检查。今年,省纪委将在全省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纪律检查,委机关纪委和委直属各单位纪检部门要以此为契机,按照专项检查的主要内容和要求,积极协助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力争在问题查找、督促整改、强化监督、问责落实等方面取得新成效。
(八)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根据省委关于开展“基层党建提升年”统一安排部署,深入开展“转作风、抓落实、促跨越”学习实践活动。采取重要时间节点集中督查与日常工作中明察暗访相结合,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紧盯“四风”新动向、新形态,动真碰硬、露头即查,切实防止“四风”反弹回潮;把顶风违纪行为作为纪律审查重点,快查快处并及时通报,推进省级卫生计生系统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九)突出重点抓整治。总结近年来“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和医疗卫生行业“九不准”的做法和经验,以解决“不作为、乱作为”和“庸、懒、散”为重点,深入开展“三公”经费开支、设立“小金库”和违规办理婚丧嫁娶事宜等情况的督查和整治;顺应“互联网+”大趋势,积极探索利用微博、微信等网络新平台,吸纳广大群众参与刹风整纪,共同推进作风持续好转。
四、持续惩治腐败
(十)切实加强信访举报。进一步畅通诉求渠道,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做好信息收集、问题线索研判,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防控,掌握信访工作主动权;运用好五种处置方式,进一步完善信访受理、查办、结案、回告等工作流程,加强网络舆情监控、研判和处置,提高工作规范化和时效性;进一步完善信访举报受理平台,扩大党员领导干部问题线索来源,加大督查力度。
(十一)积极践行“四种形态”。深刻领会和把握好“四种形态”的适用情形和转换条件,统筹考虑违纪时间节点、问题性质、本人态度、社会影响等要素,妥善实施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和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实现既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又依纪依规、宽严相济,切实防止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十二)以“零容忍”严惩腐败。坚持反腐无禁区、全覆盖,突出“三类重点人”,把握好“三个重要时间节点”,严查私设“小金库”和违反医疗行业“九不准”行为,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树立行业风清气正良好形象。落实“一案双查”要求,按照干管权限和规定程序,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确保“两个责任”落实。
五、加强自身建设
(十三)进一步理清工作职责。委机关纪委和委直属各单位要深入学习领会《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省委《关于加强省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精神,深入推进“三转”,进一步理清与本单位党委(党组)、机关党委、省纪委派驻纪检组、省直纪工委的隶属关系和职责划分,进一步明确“监督执纪问责”的实质内涵,认真履责担当,种好自己的“责任田”。
(十四)健全工作制度机制。深入学习领会《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和省纪委的实施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机制,进一步规范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执纪审理、党内问责和纪律处分等日常工作;统筹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廉政风险防控、党务政务公开和领导干部廉政谈话、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党风廉政建设意见回复等真正落实到位。
(十五)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强化纪检干部思想、作风和业务能力建设,积极主动深入研读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努力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进工作、取得实效;坚持严管厚爱,完善权力内部制约机制,加强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时时讲纪律、事事守规矩,做遵纪守法的表率和模范,坚决防止“灯下黑”。举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培训班,推进省级卫生计生系统纪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提升纪检干部综合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