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厅举行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培训班暨2014年厅党组中心组第一次集中学习
来源:机关党委       发布时间:2026-03-23 15:56:34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省委有关要求和“云南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专题研讨班”精神,云南省卫生厅于2014年4月25日至4月28日,举行了“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培训班暨2014年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次集中学习”。会议期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省兰考县调研指导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时的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2014)等。厅领导,厅直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纪委书记和厅机关各处(室、局)主要负责人共80余人参加了集中学习。

厅党组书记、厅长张笑春在会上讲话,强调深刻认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迫切要求;是适应反腐败斗争形势发展的迫切要求;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迫切要求;是推动全省卫生事业实现新跨越的迫切要求。指出,要准确把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四个基本要求: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统一领导;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强化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政领导班子和纪委要加强责任追究。要求抓住宣传教育、责任落实、制度规范、班子建设、作风转变、专项整治等关键环节,扎实推进省级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和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抓好宣传教育,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政治决断和部署要求上来,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明白人”、“责任人”和“带头人”;抓责任落实,构建“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监督、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责任体系;抓制度规范,逐步形成加强党风廉政、行业作风和医德医风建设的制度体系;抓班子建设,切实增强班子整体活力,增强选人用人的能力,健全和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抓作风转变,聚焦“四风”,践行“三严三实”,认真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项整改措施,开展好群众评议机关作风活动;抓专项整治,全面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督促落实党务(政务)公开、药品耗材集中招标采购、规范服务收费、加强医药处方权监管和统方管理等制度规定,探索建立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新成效,努力开创全省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新局面。

会上,播放了中纪委宣传部副部长、中国纪检监察报社社长李本刚在“云南省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专题研讨班”上的专题辅导:《如何发挥党委的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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