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厅党组明确卫生系统创建开展“四群”教育 实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示范点
来源:机关党委       发布时间:2012-02-09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推动我省卫生系统深入开展“四群”教育,实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开展群众观点群众路线群众利益群众工作教育 实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意见》要求,结合卫生工作实际,厅党组决定在全省卫生系统创建一批“四群”教育示范点,做到先走一步、积累经验、指导面上。
    一是明确创建单位
    按照基础好、代表性强、辐射面广的要求,综合考虑各地、各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了11个卫生系统示范点。
    州、市卫生局3个:昭通市卫生局、玉溪市卫生局。
    县(区)卫生局3个:昭通市彝良县卫生局、昭通市昭阳区卫生局、玉溪市元江县卫生局。
    厅直单位3个: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云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厅机关处(室、局)3个:疾控局、农卫处、医管处。
    二是落实创建措施
    各示范点要采取扎实有效措施做好创建工作,确保示范点树得起、立得住、叫得响、推得开。
    一要细化创建方案。紧紧围绕“干部受教育、作风有改进、发展上水平、群众得实惠、社会更和谐”的目标,结合卫生工作实际和被联系单位情况,在认真调研摸清情况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方案,明确创建任务,细化创建工作措施,明确分管领导,切实把责任落实到人、项目落实到村、工作落实到户。
    二要创建先行一步。坚持“六个走在前”:集中学习走在前、进村住户走在前、专题学习生活会走在前、分析检查报告撰写在前、整改落实走在前、落实收入倍增走在前,切实做到带头推动跨越发展、带头促进收入倍增、带头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带头做好群众工作。
    三要总结宣传经验。围绕如何开展专题教育、“三深入”、“四联户”、选派工作队、加强基层组织、促进收入倍增、形成长效机制等方面,探索积累经验,及时总结推广。充分运用简报、专报、报纸、电视、广播,以及党建手机报、网络党建等媒体,大力宣传创建示范点的做法经验和成效,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是加强组织领导
    一要明确工作责任。厅党组“四群”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牵头抓总,加强创建示范点的督促指导。各示范点党委(支部)书记是创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必须亲自抓、具体抓、直接抓。被联系单位基层党组织要积极主动,认真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二要加大投入力度。各示范点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实实在在沉下去,一抓到底,摸实情、干实事、求实效,避免形式主义。要集中人力、财力、物力,为所联系单位实现跨越发展、收入倍增和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做好群众工作提供坚实保障。
    三要强化督促指导。厅“四群”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把示范点创建工作纳入项目化管理,建立“每月一报”工作制度,及时掌握面上情况。采取电话督查、明察暗访等措施,狠抓工作落实。适时召开工作汇报会或现场推进会,分析存在问题、研究推进措施、交流工作经验。
    厅级领导“三深入”蹲点联户所在县(区)卫生局,要严格按照创建示范点的标准和要求,精心谋划,集中力量,制定措施,扎实推进,努力把领导干部的联系点创建成为示范点。
    要求卫生系统11个示范点,及时将各自的创建方案报厅“四群”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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