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楚雄州卫生局“五指成拳”攻坚“看病难 看病贵”
来源:机关党委       发布时间:2011-01-28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楚雄州卫生局紧紧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这一中心任务,着力解决群众反映较多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强化责任,突出重点,稳步实施,五项重点改革进展顺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新农合撑起农民健康“保护伞”
    去年3月,家住楚雄市中山镇蚂蚁村委会水井地村民小组的杜成林老人44岁的儿子杜建友因患脑出血,到省州医院治疗,后因病情恶化不幸去世,留下16万元的巨额债务。不幸中的万幸,杜成林一家6口人自愿参加了新农合和大病补充保险,人均缴纳40元(新农合基本医疗20元,大病补充保险20元),共缴纳240元。根据相关政策,他家得到了新农合基本医疗补偿款和大病补充保险理赔款,两项合计7.1万元。当老人从工作人员手中接过补偿理赔款时,感慨地说:“从古至今,哪有农民得病政府补钱的!” 
    像杜成林老人这样参加新农合得到实惠的事例不胜枚举。2003年楚雄州启动新农合试点工作,2007年实现全覆盖,2010年全州参合人数211.15万人,参合率达95.74%,高于医改任务目标近3个百分点。新农合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3万元,达到全州农民人均纯收入的8.5倍、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人均筹资水平也从2003年的30元提高到2010年的140元。
    为有效解决农民患大病后医药费用负担过重问题,楚雄州于2009年12月,在全国率先实施以州为统筹单位的新农合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目前有144万人参加新农合大病补充保险,参保率达68.32%。截至2010年底,受理赔付8396件,已赔付资金1771万元,其中最高的达到5万元,有效解决了农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同时,全州100%的统筹地区实现了医疗费用即时结报,在全省率先全面推行“门诊总额预付制、住院床日付费制”改革,制定了以次均住院费用为主要指标的考核方案等一系列新举措,有效遏制了医疗费用过快上涨的势头,参合农民从中得到了更多的实惠。
 百姓吃药不再贵
    2010年全州政府举办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开始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11月1日,全州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启动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争取到国家和省以奖代补资金1622.57万元。基本药物制度对药品实行统一招标、统一配送、100%上网采购,减少了中间环节,使过去层层批发造成药品价格上涨、人民群众用药负担加重的现象,从根本得以上解决,“以药养医”的堡垒有望被攻克。
    取消药品加成,进价多少、卖多少,老百姓得到了实惠,吃药不再贵。在禄丰县土官镇卫生院看病的土官镇寨脚村村民李平英说,现在感觉看病费用明显下降了,以前看一次门诊自己要交五六十元,现在一般只需20多元。据初步统计,2010年11~12月份全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共实行零差率销售药物 2100万元,按平均加成率20%计算,患者减少药品支出420万元。老百姓真正享受到了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带来的好处。
群众看病将不难
    “十一五”期间,楚雄州共投入资金8.87 亿元,建设医疗卫生机构项目877个,建设业务用房面积37.3万平方米。建设项目总投资是“十五”期间的3.2倍,涵盖了州、县、乡、村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房屋和设备,项目之多、投入之大、范围之广前所未有。特别是新医改以来,全州乘东风,抓机遇,迈大步,着力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一方面按照云南省卫生资源配置标准,与昆明医学院合作,合理调整医疗卫生机构布局和结构,编制了楚雄州区域卫生规划。另一方面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重点实施农村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2009年以来,全州累计争取国家和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建设项目106个,项目总投资36201万元,实施县级医院建设项目10个、乡镇(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44个、村卫生室项目建设50个。全州医疗卫生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实现了从旧到新、由弱到强的历史性转变,形成了以州、县医院和州、县公共卫生机构为龙头,乡镇(中心)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枢纽,村卫生所为网底,民营、个体医疗机构为补充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同时,采取培养培训、对口支援、执业医师招聘、提高村医补助等多项措施加快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使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明显提升,群众“看病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府“埋单”
    向城乡居民免费提供国家确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实施国家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使群众不生病、少生病、晚生病,是均等化的核心。2009年楚雄州开始面向城乡全体居民免费提供9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6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截至2010年底,全州有47.8%,40.02万的城镇居民和48.5%,90.39万的农村居民拥有了健康档案,93569名35岁以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63763名3岁以下儿童、23020名新生儿、22247名孕产妇、105498名65岁以上老年人、4788名重性精神病患者得到了规范管理或访视,管理率、访视率均超额完成省下达医改任务指标;0~6岁儿童疫苗接种率达99%以上;年内无甲类传染病和重大疫情暴发,共发生乙类传染病3434例,发病率为126.07/10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88.89%乡镇具备艾滋病检测能力,艾滋病完整随访率达93.53%,完成抗病毒治疗任务的114.8%;实施中(彝)医药治疗艾滋病项目,完成中(彝)医药治疗任务的109%;艾滋病感染者及其家庭关怀救助覆盖率达87.6%。
    针对严重威胁群众健康的重大疾病,在做好结核病、血吸虫病等疾病防治项目基础上,全州已完成1996~1998年出生儿童乙肝疫苗一、二轮补种,补种173331人次,接种率98%以上;完成2000例35~59岁妇女乳腺癌检查,完成率100%;对农村孕产妇进行住院分娩补助18368例,补助资金725.9万元,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4.78%;完成2000例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建设农村无害卫生厕所19000座;完成孕产妇艾滋病抗体检测35822人,对检出感染艾滋病病毒孕产妇100%实施了母婴阻断。
    为保障各项服务的开展,楚雄州建立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2009年开始按照人均15元的标准落实经费,2011年提高到20元。这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免费向群众提供,提高了城乡居民的健康水平,真正体现了公共卫生服务的公益性和公平性。
公立医院改革开启“破冰之旅”
    结合国家和省的医改方案,2010年出台了《楚雄州公立医院重点改革实施意见(试行)》,确定州人民医院和禄丰县人民医院为州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医院,从10个方面稳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目前,已实施第一批“急性单纯性阑尾炎、急性ST段抬高心肌梗死2个病种的临床路径管理;在州人民医院、禄丰县人民医院开展电子病历推广试点工作,着手加强医院信息化建设;实施门诊预约诊疗服务改革,州人民医院已开展现场预约、电话预约、复诊预约等便捷、多样的预约方式;在全州推行下级医院认可上级医院检验结果和门诊病历“一本通”,减轻患者负担;规范公立医院临床检查、诊断、治疗、用药行为;认真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全州14家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共计开展了51个示范病区;开展了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项目;完善医院财务会计制度,积极探索成本核算和控制。此外,楚雄州还实施了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在全省率先建立了“党委政府推动、第三方介入专业调解、医疗责任保险统保理赔、医患纠纷处理部门协作联动”四位一体的医患纠纷处理新模式,维护了医疗机构工作秩序,有效保障了医患双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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