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卫生健康委、总工会、疾控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 中华全国总工会 国家疾控局关于举办全国卫生健康系统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国卫党委函〔2025〕19号)要求,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论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和卫生健康崇高职业精神,推动卫生健康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省卫生健康委、省疾控局与省总工会决定联合举办全省卫生健康系统职业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主题
弘扬工匠精神 建设健康中国
二、竞赛目的
广泛深入开展适应新时代新征程形势任务的卫生健康系统职业技能竞赛,营造学知识、练本领、强技能、夯基础的浓厚氛围,以赛促学、以赛促练、以赛促用,激励卫生健康系统专业技术人员提升理论水平、操作技能和职业素养,加强技能型人才培养,推动高素质卫生健康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主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总工会、省疾控局
承办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直属机关工会、省教育卫生科研工会、省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处、省疾控局卫生与免疫规划处、省疾控局综合监督处
协办单位:省疾控中心、省药依所
四、组织机构
竞赛成立组委会,负责全部赛程的组织领导。组委会下设竞赛组、专家组和监督组。
竞赛组设职业健康竞赛组、疾病预防控制竞赛组,分别设在省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处、省疾控局卫生与免疫规划处、省疾控局综合监督处,负责相关领域竞赛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及宣传推广等工作。
专家组分别由职业健康、疾病预防控制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负责相关领域竞赛命题、问题解答和竞赛评判等工作,由各竞赛组分别牵头成立。监督组负责竞赛监督工作。各地参照竞赛组委会构成,成立本地区赛事组织机构,明确任务分工,确保赛事顺利开展。
五、竞赛项目
竞赛设6个竞赛项目,分职业健康、疾病预防控制2个组别。其中,职业健康组设“职业卫生监测评估”“放射卫生监测评估”“职业健康检查与职业病诊断”“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与治理”4个项目;疾病预防控制组设“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和公共卫生监督执法”2个项目。竞赛内容包括相关政策规范、基础专业知识和技术操作技能等。
六、参赛条件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职业健康、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政治合格、爱岗敬业、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良好的专业技能,未发生过医疗事故和违法违纪情况。具体条件由竞赛组确定。
七、组织方式
在全省范围内自下而上逐级开展职业技能竞赛,竞赛分初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
(一)初赛(2025年4月至6月)
初赛由各州(市)卫生健康委、疾控局、总工会负责具体组织实施,选拔参加复赛选手。各州(市)参照决赛奖项设置,根据本地实际设置初赛阶段奖项。
初赛要着力扩大竞赛覆盖面和参赛群体,以赛促训、以赛促学,探索条块结合、上下协同的选拔模式,组织广大业务素质高、专业技能强、工作在一线的专业人员积极参与赛事。
(二)复赛(2025年7月至9月)
复赛由省卫生健康委、省总工会和省疾控局组织,各地以州(市)为单位组队参加复赛,省直机构以单位参加复赛,同一选手只能代表一支参赛队参加一个项目比赛,具体方案安排另行通知。
(三)决赛(2025年10月至11月)
决赛由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华全国总工会和国家疾控局组织,以省级为单位组队参加国家决赛,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八、奖项设置
1.团体奖:按照队伍总成绩排名,各专业组分别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对竞赛开展过程中,活动覆盖面大、职工参与率高、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若干。
2.个人奖:按照个人总成绩排名,各专业组分别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胜奖若干。各竞赛项目省级复赛第一名的参赛选手,符合条件的,可在有关表彰推荐中予以倾斜,申报工作届时按有关政策执行。
3.其他奖项:对为竞赛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颁发特别贡献奖。
九、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地和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全省卫生健康系统职业技能竞赛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二)精心组织。各地和相关单位要将公平公正作为办赛的“生命线”,着力提高竞赛质量,精心设计比赛环节,突出对从业人员工作理论和技能的考核,以赛促培、以赛促训。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节俭办赛、廉洁办赛,务求实效。
(三)确保安全。各地和相关单位要认真制定卫生、安全应急预案,落实公共卫生、消防、人身等安全责任,确保竞赛稳妥、安全、有序开展。
(四)加强宣传。各地和相关单位要按照本通知精神及竞赛实施方案(另行制订),制订本地区赛事方案并上报竞赛组委会,同时积极开展宣传动员,营造良好的竞赛氛围。要将宣传报道工作贯穿竞赛始终,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持续开展宣传活动,全过程、多角度展现竞赛主题和亮点,持续扩大竞赛的影响。各地要将竞赛活动及时以简报形式分别上报组委会各竞赛组。
(五)发挥赛事驱动作用。各地和相关单位要发挥竞赛活动的牵引作用,实现线上线下相结合、竞赛活动和岗位练兵相结合。依托《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环境与健康宣传周等平台,因地制宜组织开展线上技能培训、知识竞答等形式多样的岗位练兵活动。立足职业健康、疾病预防控制的职责任务,组织开展中小微企业职业健康帮扶、职业病及危害因素监测等服务活动,推广展示优秀健康传播作品,共同营造赛事良好社会氛围。各地和相关单位的活动组织情况将作为评选优秀组织奖的重要指标。
十、联系方式
(一)省卫生健康委机关工会
联系人:詹伟涛
电话:0871-67195230
(二)省教育卫生科研工会
联系人:陈韵
电话:0871-64637612
(三)省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处
联系人:张帆
电话:0871-63109771
(四)省疾控局卫生与免疫规划处
联系人:白财福
电话:0871-63110706
(五)省疾控局综合监督处
联系人:周文
电话:0871-63110870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 云南省总工会
云南省疾控局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