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卫生健康委、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云南省医保局《关于加强云南省医疗护理员培训和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云卫医发〔2020〕29号)的具体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经自主申报及与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审核,我委拟认定云南劳动经济技术职业培训学校等八家培训机构为第二批“云南省医疗护理员培训机构”。现将拟认定培训机构的名单及相关信息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一、公示时间:2022年7月25日-2022年8月2日。
二、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反映情况的书面意见请于2022年8月2日之前通过信函邮寄或电子邮件送达我局,逾期及匿名反映恕不受理。
三、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
单位地址:昆明市官渡区国贸路309号政通大厦216室
电子邮箱:ynswstygj@126.com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
202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