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38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
来源:省爱卫办       发布时间:2026-04-03 19:40:18       浏览次数: 【字体:

云爱卫办发〔2026〕1号

各州(市)爱卫办、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委、疾控局:

2026年4月是第38个爱国卫生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论述和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健康优先发展战略,提升爱国卫生运动成效,筑牢全社会健康防线,根据全国爱卫办、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疾控局综合司《关于开展第38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全爱卫办发﹝2026﹞1号)要求,现就我省开展第38个爱国卫生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共建健康城镇 共筑健康防线

二、活动内容

(一)积极创建健康城镇,厚植健康云南根基。各地要结合健康云南行动和我省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有关要求,认真对照全国健康城镇标准,系统分析,认真谋划,启动全域创建健康城镇工作。要以创建健康城镇为抓手,统筹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和健康县城建设等工作,为“旅居云南”发展筑牢坚实基础。要深入推进健康云南行动,强化跨部门协作,动员全社会参与,有力有效落实健康云南19个专项行动,进一步提升社会健康综合治理能力,推动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理念融入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各环节。

(二)持续整治环境卫生,全面营造健康环境。各地要以爱国卫生月活动为契机,组织各行业主管部门,紧盯背街小巷、老旧小区、城中村、农贸市场等重点区域,集中开展城乡环境卫生“大清理、大扫除、大整治”,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质量。要结合城市更新、乡村振兴等重要任务,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清理垃圾杂物、清除卫生死角、整治私搭乱建,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环境卫生问题,着力打造宜美宜居宜业宜游的健康旅居环境。

(三)有效防制病媒生物,筑牢传染病防控防线。各地要根据病媒生物消长特点,结合境内外传染病疫情形势,严格落实“以环境卫生治理为主、生物与物理防制为辅、必要时采取化学防制”的综合防控策略,常态化开展以蚊媒为重点的防制工作。要广泛组织动员群众开展病媒生物孳生地综合整治,彻底清除裸露垃圾,确保垃圾密闭收集运输。疏通河流、沟渠、雨水道口,减少积水积存,翻盆倒罐、填平低洼,全面清除各类小型积水和闲置积水容器,有效治理蚊虫孳生地。定期开展鼠、蚊、蝇、蟑螂密度监测,适时发布预警信息。要健全完善病媒生物联防联控机制,切实扛牢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织密织牢公共卫生安全防线。

(四)宣传普及健康生活,让健康理念深入人心。各地要不断创新健康科普形式,充分发挥融媒体作用,多角度、深层次、立体式集中开展科普宣传,营造人人重视、人人参与、人人尽责的良好氛围,引导群众牢固树立“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持续提升全民健康素养水平。要积极倡导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心理平衡等健康生活方式,加强健康体重管理,预防重大慢性病发生,开展肿瘤早筛早诊早治。大力普及无偿献血政策和知识,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无偿献血,传递爱心、守护生命,引领社会文明新风尚。

三、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结合我省三轮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要求,聚焦群众可感可及,因地制宜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推动爱国卫生运动常态化开展。

(二)第38个爱国卫生月海报在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发布,网址https://www.nhc.gov.cn/guihuaxxs/c100132/202603/95db1843912b4b47920640015d78c7d9.shtml,请各地自行下载印制,配合活动开展,共同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各地各部门要及时提炼总结活动中的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及时向省爱卫办报送,我们将择优向全国爱卫办推荐。请各地各部门于5月10日前将活动小结(含经验做法、成效和图片等)报省爱卫办。

联系人:施鹏 黄国斐

联系电话:0871-67199807 67199600(传真)

电子邮箱:ynsawb531@163.com

 

 

云南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

202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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