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卫生健康委,委机关有关处室局,委所属有关单位,云大附属医院: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和《关于印发开展产前筛查技术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和开展产前诊断技术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的通知》要求,为规范产前诊断技术安全有效实施,省卫生健康委结合实际,组织专家对2023年版的三个产前诊断技术服务现场评审细则进行修订完善,形成了《云南省产前诊断技术服务(遗传咨询、医学影像、生化免疫、细胞遗传)现场评审细则(2025年版)》《云南省产前诊断技术服务(遗传咨询、医学影像、生化免疫、细胞遗传、分子遗传)现场评审细则(2025年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云南省产前诊断技术服务(遗传咨询、医学影像、生化免疫、细胞遗传)现场评审细则(2025年版)
2.云南省产前诊断技术服务(遗传咨询、医学影像、生化免疫、细胞遗传、分子遗传)现场评审细则(2025年版)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25年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