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云南省省级机关统一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及有关要求,现将资格复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一)省卫生健康委
1.时间:2025年10月13日—14日9:00—12:00、14:30—18:00。
2.地点:昆明市官渡区国贸路309号政通大厦9楼908室。
3.联系电话:0871-65883682。
(二)省疾病预防控制局
1.时间:2025年10月13日—14日9:00—12:00、14:30—18:00。
2.地点:昆明市西山区东寺街158号院内2号楼401室。
3.联系电话:0871-63110742。
(三)省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中心
1.时间:2025年10月13日—14日9:00—12:00、14:30—18:00。
2.地点:昆明市西山区西福路471号省药物依赖研究所3楼组织人事处办公室。
3.联系电话:0871-65193496。
二、资格复审对象
从达到2025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考试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按1:3比例末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与遴选职位人数比例未达到1:3的,按实际笔试合格人员确定面试人员。具体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三、资格复审所需资料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
(一)笔试准考证一份;
(二)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报名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五)证明满足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所有资格复审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请备注“此件与原件一致”,并签名写上日期。
四、相关工作要求
(一)资格复审及在后续录用环节中发现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的,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律取消遴选资格,由此带来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不能按要求提供证件材料的考生,按资格复审不合格处理;未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三)资格复审中出现因人员放弃或复审不合格导致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职位,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后仍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职位,按符合条件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递补人员的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后续工作期间,将通过省卫生健康委网站及考生报名期间预留电话告知考生相关事宜,请考生务必关注网站公告和保持通信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
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