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临床药学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开展云南省临床药学中心终末验收评估工作的通知》,省级组织专家验收评估,验收结果经省卫生健康委党组会、主任办公会审议,现对验收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19日至8月25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意见和建议请向省卫生健康委反映。
电话/传真:0871-67195366
邮编:650200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
2025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