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保山市围绕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噪声问题,不断夯实声环境管理基础,加快完善噪声污染防治监管体系,持续创新噪声管理手段,大力推动部门协同联动,噪声污染治理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健全监管体系,强化协同共治。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健全噪声污染防治监管体系。编制印发《保山市噪声污染防治三年行动实施细则》,市、县两级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部分条款部门职责分工文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部分条款未明确责任分工的,明确各部门职责边界与工作任务,为加强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提供政策依据,形成多部门协同联动,打破“单打独斗”局面,让噪声问题处理有“序”。
监测模式升级,筑牢数据根基。构建“自动监测+手动巡检”双轨并行的监测体系,统筹推进全域噪声监测能力建设,保山中心城区在全省率先完成7个点位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实现身边噪声实时监测有“耳”,解决了传统人工监测“耗时费力、难溯源”的问题,监测方式实现从人工向自动的飞跃。每年制定监测方案,其他县(市、区)严格按照要求完成人工监测任务,为噪声污染溯源与精准执法提供科学依据。完成5个县(市、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评估与调整,为全市声环境质量监管筑牢数据与制度基础。
强化环境监管,投诉处理高效化。做好工业噪声“守门员”,工业噪声排放有“证”。依法将166家排放工业噪声的排污单位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并通过采取“执法+帮扶”相结合的方式,以排污许可证后执法为核心,重点检查工业企业生产活动中使用固定设备时产生噪声污染的行为,进一步指导噪声排放企业落实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项设施建设到位、措施落实到位。优化流程处置,提升投诉办理效果。强化噪声污染信访投诉受理处置机制,畅通“12345”热线、生态环境投诉举报平台等多种噪声污染投诉渠道,24小时接受群众举报,及时受理、核实、处理,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反馈。
截至目前,保山市城市声环境质量总体向好,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均呈现上升趋势。保山中心城区功能区声环境质量夜间达标率排名全省第一,较专项行动任务目标值高12.6个百分点。其余四县(市、区)功能区声环境质量夜间达标率均为100%,较专项行动任务目标值高15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