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南省中药材GAP基地评价结果公示(第三批)
来源:中医发展处 发布时间:2024-12-16 10:44 浏览次数: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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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药监局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草局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发布〈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公告》(2022年第22号)和《云南省中药材GAP基地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云农绿〔2023〕5号)有关要求,经主体申请、资料形审、现场核查、综合会评等程序,第三批有3家企业5个基地通过符合性评价,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12月16日至12月20日。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名单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省中药材GAP基地评价工作专班据实反映。
联系电话:0871-63520553。
邮箱:ynszycxh@126.com。
通信地址:昆明市万华路169号云南省农业农村厅高原特色农业发展处(邮编:650224)。
云南省中药材GAP基地评价工作专班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