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云南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卫规〔2018〕1号),现将我委发证医疗机构2018年—2023年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情况进行公示如下。
监督电话:医疗应急处 0871-67195185
医政处 0871-67195122
中医医管处 0871-67195135
妇幼处 0871-67195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