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推荐全国生育友好工作先进单位的公示
来源:人口家庭处 发布时间:2023-11-10 19:06 浏览次数: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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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全国生育友好工作先进单位评选活动的通知》和《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开展全国生育友好工作先进单位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经过县级自评申报、市级审核推荐、省级评审遴选等相关程序,拟向国家卫生健康委推荐隆阳区卫生健康局、开远市卫生健康局、五华区卫生健康局申报“全国生育友好工作先进单位”,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11月10日至11月16日。如对推荐单位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卫生健康委人口家庭处反映。
省卫生健康委人口家庭处联系人:祖维磊
联系电话:0871-67195361(兼传真)
通讯地址:昆明市官渡区国贸路309号(政通大厦)
邮政编码:650200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