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通过社区医院验收单位名单公示
来源:基层处 发布时间:2023-11-10 15:19 浏览次数: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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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局办公室下发的《关于深入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和社区医院建设的通知》,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印发的《2023年“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暨创等达标工作方案》工作要求,云南省卫生健康委于2023年8月5日至18日、9月5日至18日组织专家,对经相关州市复核达到社区医院建设标准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现场评估验收,昆明市官渡区大板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52家单位达到社区医院建设标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时间为2023年11月10日至11月1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来电、来信等方式向省卫生健康委基层卫生健康处反映。
联系电话:0871-67195142
电子邮箱:mchpoyn@163.com
通信地址:昆明市官渡区国贸路309号政通大厦913室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