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有毒野生菌中毒预警公告
来源:云南省卫生健康委       发布时间:2023-05-08 11:31       浏览次数: 【字体:

近期,我省将陆续进入野生菌繁殖生长和销售的季节,也是误食有毒野生菌中毒的高发期。为预防误采、误食有毒野生菌中毒事件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发布如下预警公告:

一、广大群众要切实增强自我健康安全意识。不采摘、购买、食用不熟悉、难辨别、易混淆的野生菌。云南省常见有毒野生菌可以在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查询,链接:https://www.yncdc.cn/newsView.aspx?id=126090。

二、食用野生菌后,如出现头晕、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幻觉等症状时,应及时催吐,并迅速到最近的医疗机构就诊。

三、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做好监测预警、流行病学调查、医疗救治等工作。各级医疗机构要开通“绿色通道”,首诊医疗机构要第一时间救治,对误食剧毒类鹅膏〔包括致命鹅膏(俗称白罗伞)〕、黄盖鹅膏(俗称黄蘑菇)、亚稀褶红菇(俗称火炭菌)等剧毒野生菌中毒患者及危重病人,要及时直接转至有救治能力的三级综合医院,争取救治黄金时间。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

202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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