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丽江市始终围绕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定位,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倾力实施河湖保护治理等“六大行动”,全力推进“治污染”专项行动,不断加大生态保护与修复措施力度、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实施河湖保护治理行动。加强程海、泸沽湖、拉市海保护治理,积极配合优化调整程海、泸沽湖“两线”“三区”划定方案及管控措施,推进从“一湖之治”向“流域之治”和“生态之治”转变。全面配合深化河湖长制工作,依托“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全面配合开展河湖“清四乱”和“河长清河”专项行动和流域共治共管工作,构建热线联络、金沙江流域信息共享、联席会议和跨界执法联动机制。
实施生态保护和修复行动。一是全面推行林长制。形成了党政主导、部门协作、齐抓共管的林长制工作常态化协调联动体系,实现了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二是持续推进林草生态修复。实施丽江市滇西北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丽江市金沙江干热河谷(滇西)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推动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修复。三是积极发展林草生态产业。实施自然灾害防治行动。全面开展全市矿山生态修复监督管理工作,有序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
实施长江经济带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和青藏高原东南缘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有效遏制采矿活动引发的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消除矿山地质灾害隐患;减少水土流失,最大限度的减少裸露地面,增加绿化面积,修复和提升土地资源利用价值,森林覆盖率得到进一步地提高。
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一是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实施方案》;二是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执法力度;三是打造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开发利用示范区;四是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
实施国土绿化行动。积极推进森林丽江建设,持续推进生态脆弱地区造林种草,加强新造林地管护,加强城市面山、生态廊道等建设,大力推进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全面实施林业生态扶贫项目。
实施绿色能源开发行动。加快新能源项目建设,完成备案36个,总装机324.47万千瓦,已开工建设并入库纳统项目14个,装机132.1万千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