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政策解读
来源:政策研究和体制改革处       发布时间:2022-08-30 17:26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国办发〔2022〕14号)要求,深入推进我省医改工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云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以下简称《重点工作任务》)。为便于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重点工作任务》,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重点工作任务》起草背景及过程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将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深入实施健康云南战略,深入推广三明市医改经验,坚持问题导向,增强深化医改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布局,统筹疫情防控与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全力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大力推动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着力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要求,省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牵头起草了《重点工作任务》(征求意见稿),经征求了30个省级相关部门和中央驻滇有关单位的修改意见,形成了《重点工作任务》(送审稿)。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重点工作任务》。

二、《重点工作任务》主要内容

《重点工作任务》在对标《国务院重点工作任务》(4个方面21项任务)基础上,充分考虑我省医改现状、发展水平及发展空间的差异性,明确工作重点,细化工作目标,确定4个方面22项具体工作任务,并按照要求对《重点工作任务》进行了目标细化和实化,增加了重点工作任务清单作为附件,共列出了55条具体的工作内容或指标。

(一)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构建有序的就医和诊疗新格局。5项任务。一是发挥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省级高水平医院的辐射带动作用。我们提出了加快推进心血管、呼吸、肿瘤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积极争取创伤、神经等区域医疗中心项目纳入国家建设试点。二是增强州县两级医院服务能力。在玉溪市、保山市、临沧市开展紧密型城市医疗联合体试点,试行网格化布局和规范化管理。三是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鼓励以州市为单位整体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市辖区可结合实际探索加入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同步推进县域医共体医保资金打包付费改革。四是夯实基层医疗卫生“网底”作用。推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落实乡村医生多渠道补偿政策,巩固健康扶贫成果。五是持续推进分级诊疗和优化就医秩序。推动医疗资源的扩容和区域的均衡布局,进一步推进分级诊疗各项工作,推动医疗资源网格化管理。

(二)以因地制宜为前提,深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6项任务。一是持续推广三明医改经验。提出各级党委常委会至少专题研究1次医改工作。各级医改领导小组及秘书处至少研究2次当地医改工作,至少组织开展1次医改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医改工作培训。二是持续开展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全面落实国家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政策,分批分类推进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落实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三是持续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修订《云南省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实施方案(试行)》,符合条件的及时启动价格调整工作。四是持续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指导所有统筹地区均启动DRG/DIP付费改革,统一全省DRG付费分组方案和权重。五是持续深化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制度改革。提出制定完善公立医院负责人绩效考核评价办法,支持符合条件的三级医院开展高级职称自主评审试点工作。六是持续加强医疗卫生综合监管。提出继续坚持和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联席会议制度,持续有效形成监管合力。   

(三)以健全疾控网络为抓手,着力提升公共卫生能力。4项任务。一是提升疾病预防控制能力。提出加强疾控机构设施设备更新配备,提升监测预警、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现场应急处置能力。平稳有序做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改革相关工作。二是推进医防协同。强化医疗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慢性病预防、早期筛查和综合干预的深度融合。三是全力做好新冠疫情防控。突出口岸地区疫情防控,严格落实高风险人员闭环管理,科学精准处置局部疫情,不断优化完善防控措施,坚决守住不出现疫情规模性反弹的底线。四是持续推进健康云南行动。制定各项行动年度实施方案,开展健康县城建设三年行动。

(四)以改革协同集成为驱动,统筹推进医药卫生高质量发展。7项任务。一是推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高质量发展。推进落实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设立总会计师岗位制度,将我省所有三级、二级公立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范围。二是强化政府投入责任。指导州(市)按规定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公立医院的投入政策。激励引导省属公立医院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有改革积极性的州(市)推广三明医改经验。三是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提出所有统筹地区均开通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5种特慢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积极推进昆明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四是提升药品供应保障能力。修订我省药品和医用耗材动态挂网方案,完善挂网、撤网及配送企业考核管理规则。五是提高药品流通信息化管理水平。推动“互联网+药品流通”、“两票制”网上验票,探索医疗器械耗材信息化管理。六是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持续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强化中医临床重点学科、专科建设,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开展符合中医药服务特点的支付方式改革。七是协同推进相关领域改革。主要从人才培养、健康服务产业和信息融合方面助推医改。

三、《重点工作任务》保障措施

云南省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和各州(市)医改牵头协调机构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和督导评价,开展督促指导、医改监测评估,建立任务台账,强化定期调度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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