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组织开展医疗机构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质量管理培训
来源:药政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2-07-11 15:05       浏览次数: 【字体:

近日,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召开医疗机构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质量管理培训电视电话会议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医疗机构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质量管理有关要求,对国家 《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 》及 《云南省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验收复核标准 (2022版) 》进行政策解读与培训。各州、县(市、)卫生健康行政管理部门相关负责同志,各有关医疗机构药学部门主要负责人、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负责人,云南省省级静脉用药集中调配质控专家组专家参加培训

会议要求,一是转变作风、强化监管,切实扭紧安全生产这根弦。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促进医院药学服务和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一环,关乎社会经济发展和安全稳定大局。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认真履行监管职责,进一步强化对辖区内静配中心建设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要积极践行一线工作法,做到对辖区内静配中心的建设管理工作情况底数清、情况明掌握了解中心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及时协调解决。要指导加强辖区内医疗机构静配中心的感控管理,及时发现隐患漏洞,确保质量安全。二是认真学习、压实责任,落实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各医疗机构是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建设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好国家指南要求,切实按照2022版云南省评估验收标准,对标对表,查找问题,不断提高建设管理水平。三是提高本领、严守纪律,打造高素质的质控专家队伍。省级质控专家组专家要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指南和规范,切实按照我省新版标准和相关要求,客观、公正、公平地开展相关工作。要严格遵守廉洁纪律,以专业的水准、优良的作风,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并自觉接受被验收复核单位和群众的监督。要严格执行省里和当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不搞特殊待遇。接受验收复核的单位,要走好纪律监督贯彻执行的“最后一公里”,监督验收复核专家组执行纪律情况。要强化培训学习,加强交流沟通,确保标准统一,一把尺子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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