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
2022年上半年,省卫生健康委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8〕35 号),持续推进卫生健康系统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维护企业、群众等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助力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上半年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是将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纳入政务公开重要内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强化日常监督,加大对委所属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指导,以法治宣传和业务能力提升为抓手,要求领导干部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提升信息公开意识和能力。二是严格依法公开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外的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卫生健康领域公共资源配置过程中产生的政府信息,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对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进行审核后,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要求主动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强化卫生健康领域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加大对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卫生健康财务管理等卫生健康领域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力度,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努力优化卫生健康领域营商环境。四是加大政府采购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对政府采购中采购意向、招标公告、采购文件、中标公告、合同公告、更正事项、采购合同、单一来源公示、终止公告信息,以及竞争性谈判、磋商和询价公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等信息,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核,严格依照政府采购等法律法规要求予以公开,上半年完成4个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意向等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方面的公开工作。
二、工作存在问题
一是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策法规、专业性强,涉及多个部门,需要进一步强化沟通协调。二是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管理能力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前的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核还要进一步规范。三是通过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促进卫生健康领域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仍需加强。
三、下半年工作
省卫生健康委将深入学习贯彻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法规文件,充分认识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作用,增强信息公开的自觉性、主动性、合法性,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规要求,持续规范公开政府采购中采购意向、招标公告、采购文件、中标公告、合同公告、更正事项、采购合同、单一来源公示、终止公告信息,以及竞争性谈判、磋商和询价公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等信息;持续强化对进入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的项目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核,对医疗服务能力提升、新增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卫生健康财务管理等卫生健康领域公共资源配置信息,依法依职责主动公开,确保群众的知情权,着力优化卫生健康领域营商环境。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
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