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
来源:云南省卫生健康委       发布时间:2021-07-16 12:17       浏览次数: 【字体:

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信息来源:云南日报)

《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全文如下: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爱国卫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精神,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结合云南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总结推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验,预防为主、群防群控,锲而不舍推进“清垃圾、扫厕所、勤洗手、净餐馆、常消毒、管集市、众参与”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与精神文明建设、基层治理、基层党建相结合,推动城乡人居环境全面改善,有效防控传染病和慢性病,提高群众健康素养和全民健康水平,为实现健康云南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将爱国卫生工作列入各级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各部门年度目标任务,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齐抓共管、上下联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

2.坚持问题导向,城乡统筹。针对影响群众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以城带乡、城乡联动,一体化推进爱国卫生运动。强化结果评价和引导,科学施策、精准治理,有效破解健康治理难题。

3.坚持创新发展,全面推进。继承弘扬爱国卫生运动优良传统,丰富爱国卫生工作内涵,推广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经验和做法,推进卫生城镇创建,开展健康城市建设,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推动爱国卫生运动深入持久开展。

4.坚持全民动员,共建共享。发挥爱国卫生运动的群众优势,引导社会、家庭和个人积极参与改善公共卫生环境,践行健康理念,养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共享健康成果。

(三)总体目标

2025年,全省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不断深化拓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不断推进提升,城乡公共卫生设施不断完善,国家卫生县城(城市)创建、省级卫生乡镇实现全覆盖,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广泛普及,健康城市和健康细胞建设深入推进,爱祖国、讲卫生、树文明、重健康的浓厚文化氛围普遍形成,全民健康素养水平大幅提升,全民参与社会健康管理的爱国卫生运动新格局基本建立,社会健康综合治理能力迈上新台阶。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1.持续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全面消除城区环境卫生问题和卫生死角,推动公共厕所、餐馆、农贸市场、洗手设施建设和管理标准化、规范化,推动清洁消毒、群众参与常态化、制度化。聚焦“建管用”各环节,建立健全常态化推进机制,实现从集中整治向长效管理转变。推进爱国卫生运动与乡村振兴战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有机结合,提升村容村貌,建立长效管护机制。

2.深入开展生态环境治理。严格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做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逐步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推进农药化肥零增长、农膜回收、畜禽粪污和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加快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完善医疗废物和污水处理。逐步建立环境与健康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加快推进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行政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治理水平稳步提升。

3.全面推进“厕所革命”。城镇建成区内消除公共旱厕,推进农村卫生户厕建设改造,行政村及人口规模较大的自然村至少配套1座卫生公共厕所,达到“三净两无一明”(墙壁净、地面净、厕位净,地面无粪污、无蝇蛆,灯明)标准。加强旅游厕所和城市公共厕所运行维护管理,达到“三无三有”(无粪便、无臭味、地面无水渍,有手纸、有洗手液、有香薰)标准。加强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农贸(集贸)市场、客运站公共厕所管理,达到“四净三无两通一明”(地面净、墙面净、厕位净、周边净,无溢流、无蚊蝇、无臭味,水通、电通,灯明)标准。

4.持续巩固饮用水安全。依法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管理。运用信息化手段,完善水源保护、自来水生产到安全供水全过程监管体系,加强对饮用水水源、水厂供水和用水点的水质监测。推进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以及人口分散区域的小型供水工程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加强城市供水设施的建设改造,提高供水能力,拓展供水范围。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对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护单位的监管。到2025年,全省居民饮用水达标情况明显提升并持续改善。

5.加强病媒生物防制。健全病媒生物监测网络,建立病媒生物监测预警机制。坚持“环境治理为主,化学防制为辅”,推动日常防制和集中防制相结合,群众防制和专业防制相结合,消除病媒生物孳生地,有效降低和控制病媒生物密度。加强病媒生物防制专业队伍建设、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到2025年,全省129个县(市、区)建成区鼠、蚊、蝇、蟑螂等主要病媒生物密度,持续保持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级要求。

(二)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

6.养成文明卫生习惯。深入倡导“社交距离、勤于洗手、分餐公筷、革除陋习、科学健身、控烟限酒”文明健康生活“六条新风尚”,开展健康知识宣传进乡村、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工地“六进”活动。推广不随地吐痰、室内经常通风、正确规范洗手、科学佩戴口罩、咳嗽遮掩口鼻、看病网上预约等传染病防控好习惯。党政机关带头制止餐饮浪费,倡导使用公勺公筷。将健康教育作为中小学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以“小手拉大手”促进全社会形成文明卫生习惯。通过设立文明引导员、卫生监督员等多种方式,强化社会监督,促进文明卫生习惯长效化。

7.推广健康生活方式。积极推进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健康促进县建设,引导群众主动养成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控烟限酒、心理平衡的健康生活方式,引导群众成为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针对妇女、儿童、青少年、职业人群、老年人等群体健康问题,开展精准宣传和健康干预。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和肥胖防控的科学指导和干预。推进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院、无烟学校、无烟家庭等无烟环境建设。健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完善群众身边体育健身设施,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鼓励群众性体育社团发展,积极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作用,加强科学健身指导服务。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落实党政机关工间操制度,推广健身技能进社区、进农村活动,普及群众体育运动。到2025年,全省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力争达到25%以上。

8.践行绿色环保生活理念。积极开展生态道德宣传教育,倡导简约适度、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促进群众养成绿色、低碳、循环、节约、节俭的行为习惯。大力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等创建活动。倡导树立珍惜水电、爱粮节粮等意识,持续开展“光盘行动”,拒绝“舌尖上的浪费”。倡导使用环保用品,推动塑料产品替代和限制使用,加快推进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餐具等的限制禁止工作。完善城市慢行系统,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大力倡导绿色出行。

9.促进社会心理健康。健全重大事件处置中的社会心理健康监测预警机制,强化心理健康促进和心理疏导、危机干预。搭建社会心理健康服务平台,健全心理健康服务网络,为群众提供方便可及的心理健康服务。加强心理健康科普宣传,传播自尊自信、理性平和、乐观向上的理念和科学的心理健康知识。密切关注妇女、儿童、青少年、职业人群、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心理健康。进一步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服务,为教师和学生提供心理辅导和心理支持。加强心理健康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健全相关培训机制。到2025年,全省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3%以上。

(三)全方位打造健康环境

10.全面推进卫生城镇创建。加快卫生城镇创建步伐,进一步优化评审流程,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提高评审工作时效。完善红黄牌长效管理机制,不断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县城(城市)工作质量,推动卫生创建向乡村延伸。到2025年,129个县(市、区)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城市)实现全覆盖,国家卫生乡镇创建比例提高到10%,省级卫生乡镇全覆盖,省级卫生村比例提高到80%。

11.开展健康城市建设。加快推进健康城市建设,打造卫生城市升级版,建成一批健康城市示范点,推动健康政策、健康管理理念贯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各环节。加强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全民健身场地、急救设施及社会心理咨询服务、妇幼保健、中小学卫生保健、老年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建设和管理,构建完善的社会健康管理和服务体系,提升健康城市建设成效,营造健康人居环境。到2025年,全省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2平方米。

12.推进健康细胞建设。开展健康村镇、健康社区、健康企业、健康学校、健康家庭等健康细胞建设,探索有效建设方式和规范化建设路径,促进全社会健康环境改善、健康服务优化、健康教育普及和健康行为养成。向家庭和个人就近提供生理、心理和社会服务,推动公共卫生服务下沉,使每个人、每个家庭、每个单位都成为健康云南建设的倡导者、参与者、实践者。到2025年,培育一批健康细胞建设样板。

(四)完善常态长效工作机制

13.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以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为抓手,结合传染病防控形势,组织群众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依托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实施暗访曝光、定期通报、网格管理、划片包干、红黑榜、责任清单和奖惩等有效工作机制,推动爱国卫生运动融入群众日常生活,常态化长期开展。

14.创新社会动员方式。推动形成自上而下行政动员与自下而上主动参与相结合、集中活动动员和常态化动员相结合的社会动员机制,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进行宣传发动。将爱国卫生工作与基层社区治理工作相融合,强化乡镇(街道)和社区(村)公共卫生职责,建立社会卫生员制度,组建家庭医生、卫生专干、专业社会工作者、物业服务人员、志愿者等组成的专兼职爱国卫生队伍,提高基层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水平。鼓励和吸引社会力量参与环境卫生整治、病媒生物防制、健康教育等工作,强化专业防控和群众参与协作配合的工作格局。

15.加强法治化建设。加快云南省爱国卫生工作立法进程,将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和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好做法固化形成规章制度,完善爱国卫生工作相关技术标准,推动爱国卫生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法治化。加强爱国卫生政策理论研究和技术支撑,强化爱国卫生工作技术指导、政策咨询和宣传引导。

16.推进数字化智慧化建设。充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技术,提升爱国卫生工作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以“数字云南”建设为契机,依托数字城管等城市综合管理系统,探索开发具备信息收集、移动办公、督查督办、可视监管、数据监测、社会监督、教育宣传等功能为一体的爱国卫生数字化、可视化、智慧化综合管理平台,提升智能化工作水平。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爱国卫生工作的领导,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政府绩效目标考核,常抓不懈推动工作落实。各部门要加强工作协调联动,按照职责分工,部署落实推进本领域相关工作。牵头部门要制订具体工作计划,细化目标任务。配合部门要主动沟通,加强工作协调联动,确保形成工作合力。要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区各部门典型经验和做法,对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给予表扬,对作出重要贡献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对措施不力、工作滑坡的给予批评并督促整改。

(二)加强工作保障。各地区要进一步强化爱国卫生工作体系建设,在办事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人员配备等方面予以保障,将爱国卫生工作经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全额安排,建立常态化长效化投入保障机制。要不断优化爱国卫生队伍人才结构,定期开展人员培训,提高统筹谋划、综合协调、动员群众、社会沟通、科学管理等能力水平,推动爱国卫生各项工作落实到城乡基层。

(三)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类媒体特别是互联网、“两微一端”等新媒体,聚焦群众关注的健康热点问题,结合爱国卫生月、世界无烟日、全民健身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多层次、全方位开展爱国卫生宣传,提升宣传效果,凝聚全社会共识,形成全社会动员、全民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加强督促落实。建立健全爱国卫生工作考评机制,采取暗访曝光、红黑榜、问题清单、红黄牌和工作通报等多种手段,发挥行政监督、媒体监督、群众监督作用,督促问题整改落实。畅通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认真梳理、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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