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加强消毒产品监管 保障消毒产品质量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2-20 16:06       浏览次数: 【字体: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为严格规范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和使用行为,确保用于疫情防控消毒产品质量,省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中心紧紧围绕疫情防控的要求,牢牢把握消毒产品生产、经营、使用监督检查的四个关键,不断加大对省管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和消毒产品使用单位、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

坚持以检查证照资质为先导,确保依法生产。重点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取得相关《营业执照》、《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等资质证书,是否严格落实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和产品出厂检验,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强化企业法律意识和自律意识。

坚持以检查产品质量为核心,确保质量安全。重点监督检查生产企业卫生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建立和落实情况,查看生产场所和生产条件、生产过程管理;检查消毒产品的命名、标签(含说明书)是否符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标签(含说明书)内容有无暗示对疾病的治疗效果,坚决杜绝伪劣产品扰乱市场,欺骗误导消费者,保证消毒产品质量。

坚持以检查规范使用为关键,确保使用规范。重点监督检查消毒产品经营、使用单位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查看采购消毒产品索证情况,使用的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及使用情况等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要求。进一步明确经营、使用单位的责任和要求,强化对使用消毒产品合法性、安全性和正当性的把关,依法规范有序的管理和使用消毒产品。

坚持以检查制度落实为根本,确保健全机制。重点监督检查各单位制度建立健全情况和执行落实到位情况,进一步突出并强化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对相关人员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的培训和宣传,进一步明确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的责任及要求,不断提升各单位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确保消毒产品生产单位合法生产、经营单位合规经营、使用单位合理使用。

1月15日以来,省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中心共出动卫生监督执法人员104人次,检查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经营单位、使用单位)33家次,抽检消毒产品26批次,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27份,有效规范了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和使用行为。下一步省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中心,将结合疫情发展形势,持续加大对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依法履行职责,确保消毒产品质量和安全,坚决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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