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上报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的公示
来源: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处 发布时间:2020-10-30 17:19 浏览次数: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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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国卫人口函〔2020〕268号)和《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经过县(市、区)申报自评、州(市)级初审推荐、省级复核评审等评选流程。拟将昆明市五华区,玉溪市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保山市腾冲市、施甸县,楚雄州楚雄市、大姚县,大理州大理市,文山州文山市作为拟命名的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上报国家卫生健康委,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0月30日至11月5日。公示期间,如有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单位有异议,请向云南省卫生健康委人口家庭处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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