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野生菌中毒预警公告
来源: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处       发布时间:2020-05-29 09:12       浏览次数: 【字体:

夏季来临我省野生菌到了采摘上市季节,同时也进入了野生菌中毒高发季节。为防范和减少误采、误食有毒野生菌造成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发布如下预警公告:

一、广大群众要提高自我健康安全意识,不随意采摘食用不熟悉、腐烂、幼小不能辨别的野生菌类。云南常见有毒野生菌可以在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查询,链接:http://www.yncdc.cn/newsView.aspx?id=126090

二、食用野生菌应避免多种类混杂,烹饪加工时一定要烧熟煮透,严禁生吃凉拌,不宜同时饮酒。

三、食用野生菌如出现头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幻觉等症状,应第一时间最近的医疗机构就医,不要耽误

四、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做好预防野生菌中毒宣传、监测报告和应急救治各项准备工作,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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