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来源:医政医管处 发布时间:2018-02-02 08:58 浏览次数:次
【字体:大 中 小】
各州、市卫生计生委,委直属和联系有关单位:
为加强医疗机构监督管理,规范我省医疗机构医疗执业行为,增强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意识,保障医疗服务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国家和我省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我委组织起草了《云南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配套标准,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云南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暂行办法
云南省卫生计生委
2018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