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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转发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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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20 10:36
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转发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办法的通知
来源:委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8-08-20 10:36        浏览次数: 【字体:

委机关各处室局:

现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法》(云政发〔201839号,以下简称《办法》)转发你们,并结合实际,对2018年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明确机制、落实责任、认真办理

一是进一步落实《办法》提出的:承办单位应建立健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五级责任制”,即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责、综合部门总协调、业务部门具体办、专人负责抓落实;二是严格落实“五定要求”,即定职责、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限、定要求。切实做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二、按要求规范办理

一是根据《办法》要求,规范复文。注意区分答复类别(即:在答复件右上角,分情况标注ABC)、公开情况等问题,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应;二是于2018831日前,完成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答复工作,同一时间完成可以公开的建议、提案复文公开工作。

三、做好重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一是认真落实办理重点建议、提案要求的:一个工作方案、一次联合调研、一场面商会议、一份情况报告的“四个一”工作制度,按规定办理涉及我委的两个重点建议和提案;二是防艾综合处、科教处在做好复文的同时,于2018914日前,将重点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情况书面报省政府办公厅议案处、省人大选联委办公室(省政协提案委办公室)。

特此通知。

 

 

 

 

                      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8817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附件][收文]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法的通知请张惠牵头落实.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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