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机关各处室局:
现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法》(云政发〔2018〕39号,以下简称《办法》)转发你们,并结合实际,对2018年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明确机制、落实责任、认真办理
一是进一步落实《办法》提出的:承办单位应建立健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五级责任制”,即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责、综合部门总协调、业务部门具体办、专人负责抓落实;二是严格落实“五定要求”,即定职责、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限、定要求。切实做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二、按要求规范办理
一是根据《办法》要求,规范复文。注意区分答复类别(即:在答复件右上角,分情况标注A、B、C)、公开情况等问题,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应;二是于2018年8月31日前,完成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答复工作,同一时间完成可以公开的建议、提案复文公开工作。
三、做好重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一是认真落实办理重点建议、提案要求的:一个工作方案、一次联合调研、一场面商会议、一份情况报告的“四个一”工作制度,按规定办理涉及我委的两个重点建议和提案;二是防艾综合处、科教处在做好复文的同时,于2018年9月14日前,将重点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情况书面报省政府办公厅议案处、省人大选联委办公室(省政协提案委办公室)。
特此通知。
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8年8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