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发布预防食用野生菌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的预警通告
来源:食品处       发布时间:2018-05-09 16:18       浏览次数: 【字体:

随着夏季的到来,我省各类野生菌已进入生长旺季,是野生菌中毒事件及食源性疾病高发季节。为减少和防范食用野生菌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近日,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发布预警通告,提醒公众预防食用野生菌中毒等食源性疾病。

通告提醒广大消费者及餐饮服务单位要谨慎采购食用野生菌,不采摘、购买、加工、食用不熟悉或难以识别的野生菌;农村地区的广大群众对不熟悉或难以识别的野生菌及过于老熟、霉烂的野生菌不要采摘烹调加工食用。通告强调,野生菌严禁凉拌食用,食用野生菌时不要饮酒,以避免所含成份与乙醇发生不良反应引起食物中毒;消费者购买野生菌时,应选择正规超市、农贸市场采购并妥善保存好购物凭证,不要在散商游贩处随意购买;食用野生菌后,如出现头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幻觉等症状,应及早到附近医院就诊;哺乳期妇女出现上述症状应暂停哺乳,以保护婴幼儿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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