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转发医疗机构处方审核规范的通知
来源:医政医管处       发布时间:2018-08-07 09:52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州、市卫生计生委,委管医院:

现将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处方审核规范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814号)转发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学习培训。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督促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机构处方审核规范》的学习,二级以上医院、妇幼保健院和专科医疗机构要在院内组织全员培训,使广大医务人员熟悉掌握处方审核规范的有关要求。

二、加强督导检查。各州市、县卫生计生部门要将医疗机构开展处方审核工作纳入院长责任目标、卫生工作责任目标进行考核,督促辖区内医疗机构严格落实《医疗机构处方审核规范》,各医疗机构要按照要求积极开展处方审核工作,促进医院合理用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联系人及电话:杨东学  0871-67195121

附件下载: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处方审核规范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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