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雪莲、李蕾两位同志赴老挝执行光明行项目先遣任务的公示
来源:对外合作处       发布时间:2018-07-19 15:11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国家卫计委《关于委托开展老挝“光明行”活动的函》的要求,我委拟于2018年11月派医疗队赴老挝万象开展 “光明行”活动,计划完成白内障手术200例。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拟由对外合作处张雪莲、李蕾两位同志,以及省二院医护工作人员3人组成先遣组,于2018年8月前往老挝玛霍索医院,开展前期准备工作。本次活动所需费用由国家专项经费支出,省二院先行垫支。根据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18年7月19日至7月25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0871-67195170。67195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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