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蒙自市中医医院评审结论的公示
来源:中医局 发布时间:2018-06-27 08:56 浏览次数: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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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医医院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发〔2017〕3号)要求,云南省卫生计生委于2017年2月开展新一轮的中医医院等级医院评审工作。2017年12月7日-8日,云南省中医医院等级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家对红河州蒙自市中医医院申报二级甲等中医医院进行现场评审。
通过评审,评审专家组一致意见:按照国家《二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3年版)》的规定,蒙自市中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的要求。专家组结论经云南省中医医院等级评审委员会同意。按照《中医医院评审暂行办法》的要求,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15天,时间为2018年6月27日至7月11日。公示期间,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云南省卫生计生委中医服务监管处反映。联系人及电话:申时东,0871-67120907 67195137(F),地址:昆明市关上国贸路85号政通大厦509室。邮编:650200。
云南省卫生计生委
2018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