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卫生计生委,委管医院,省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中心:
为推进和规范二级及以上医院信息化建设,支撑权威统一、互联互通的国家、省、市、县四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在《医院信息平台应用功能指引》(以下简称《功能指引》)的基础上,国家卫生计生委制定了《医院信息化建设应用技术指引(2017年版)》(以下简称《技术指引》),进一步明确了二级及以上医院信息化建设应用功能和技术指引,是各级医院信息化建设的标准规范。现将《技术指引》转发你们执行(《技术指引》可在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或云南省卫生计生委网站下载),并就我省贯彻落实国家《技术指引》,加强医院信息化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医院信息化建设
医院信息化是全民健康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优化医疗流程、提高医疗服务效率、改善群众就医体验和提升医院管理水平有效手段,是实现医疗数据跨机构、跨地区互联互通、共享和业务协同的基础。各地、各单位要切实提高对医院信息化建设重要的认识,要积极争取地方财政支持,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强化“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加快推进医院信息化建设。要在完善HIS、LIS、PACS、EMR等基础信息系统建设的基础上,构建医院信息管理平台,完善应功能,率先实现院内信息的互联互通、共享和业务协同,有效支撑基于“互联网+”的智慧医疗服务开展,进一步方便群众就医,切实改善群众就医体验。
二、强化标准应用,为互联互通打下坚实基础
去年以来,国家卫生计生委先后制定印发了《功能指引》和《技术指引》,主要目的是统一全国二级及以上医院信息平台应用功能规范,支撑国家、省、市、县四级平台建设。当前,我委正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和省委、省人民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全力推进省、市、县三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建设,并计划启动远程医疗“乡乡通”系统建设。要完成与各级平台的互联互通和实现远程医疗“乡乡通”目标,医院信息化是重要的支撑。各地、各单位在加强医院信息化建设的同时,要严格遵照《功能指引》《技术指引》,强化医院区域信息化应用建设,并积极协调和要求承建方配合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工作,逐步实现区域医疗业务协同,为今后全省范围内互联互通和实现远程医疗“乡乡通”打下坚实的基础。
附件: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医院信息化建设应用技术指引(2017年版)的通知
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8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