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以来,玉溪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的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和体现玉溪特色,从解决提高人民群众就医感受问题入手,强化政府责任,创新管理体制,完善分配制度,扎实推进工作,全面推开了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经过近一年的艰苦努力,目前各项改革正有条不紊地推进,逐步由打好基础转向提升质量、由形成框架转向制度建设、由单向突破转向综合推进,在组织领导、推进措施、改革成效等方面发挥了良好示范作用,形成了改革高地效应。
一、高位推动、强力落实,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一)坚持“一把手”挂帅,成立了高规格的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担任组长,分管副市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医疗、医保、医药工作由市政府一位副市长统一分管,并充分授权,形成了高效的改革决策和推进机制。领导小组先后5次召开会议审定了15项改革事项,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二)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兼任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直接抽调23个部门、80多位能力强、作风硬的干部充实到改革中来,成立了药品采购、DRGs支付制度改革、分级诊疗等12个工作组,每个组组长均由经验丰富的县处级实职干部担任,每个工作组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时间节点。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每月一督查,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三)组建市医院管理委员会,专家委员会、监督委员会,成立医院管理中心,履行咨询、决策、监督职责,促进管办分开。
二、改革公立医院运行机制。
(一)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全市所有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医院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70%,财政补助20%,医院通过加强核算、节约成本消化10%,政府补助部分列入财政预算。
(二)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为引导患者合理有序就医,全市统一调整规范二、三级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大幅提高二级医院的一、二级手术费,二级医院普通门诊诊查费提高部分纳入医保报销,引导患者在县域内就医;提高三级医院三、四级手术费,下调部分大型医用设备检查和检验类医疗服务价格。三级医院专家诊查费、急诊诊查费调高部分由患者自付,引导患者合理就诊。
(三)推行DRGs支付方式改革。把DRGs支付方式改革作为公立医院改革的突破口。科学进行DRGs分组,以CN-DRGs分组原则为依据,细化时间消耗指数和费用消耗指数,确定玉溪版疾病诊断相关组(DRGs)分组原则。精确测算付费标准,建立合理的费用结构比例模型,根据疾病诊治的难易程度确定各疾病诊断相关组的权重和付费标准。推广临床路径,将诊疗行为标准化、路径化、规范化,降低医疗成本和住院费用,提高医疗资源利用率。建立完善付费监管制度和考核制度,通过病案首页质量考核、例外处置监管等考核,从制度上保障患者利益。DRGs支付方式改革变医院的“利润单元”为“成本单元”,倒逼医院运行机制、考核机制、人事薪酬等方面改革。医院管理由粗放型向精细化转变。DRGs支付方式对CMI值较高的病组上调一定比例的费率,推动医院加强重点学科建设,调整收治常见多发病、重症病、疑难危重病的病种结构,促进分级诊疗。推广临床路径,提高医疗质量,使现有的疾病入组率由50%左右提升到90%以上,实现22个专业、318个病种临床路径覆盖率达到80%以上。
(四)改革绩效考核和人事薪酬制度。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评价机制。明确了8个方面、33条的考核指标,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医院班子成员绩效工资挂钩。对市级公立医院实行按劳务性收入核定工资总额,工资总额与服务质量、数量、医疗服务收入、控制基本医保费用增长和控制医院资产负债率挂钩,与药品、耗材销售额和检查、化验收入等脱钩。
(五)运行机制改革成效显著,医院收入结构逐步优化,收入高速增长的势头明显减弱,群众就医负担减轻。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积极主动参与改革,由“要我改”变为“我要改”。通过调整规范医疗服务价格,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的医务性收入占比持续增长,医院可支配收入增加,职工收入稳步增长。2016年前三季度,市级三家医院医务性收入同比增长27.3%。医疗收入增幅减缓,9家县级综合医院实施DRGs付费制度改革后,次均住院费用由2015年的4131元降至2016年的3630元,降低501元,群众就医负担减轻。
三、启动药品集中联合限价采购。
(一)规范用药目录。制定了《玉溪市公立医院药品目录遴选编制原则》,对原玉溪市各公立医院报送的10881条药品目录进行评审遴选,经过五次询价,在询价中积极推行药品流通“两票制”,最终确标2047个品规。
(二)兼顾药品价格和质量。在采购方案中明确将药品价格与质量按6: 4的权重进行综合评审,设定四个质量层次,以综合评分高的为确标品规。对于特殊用药和短缺药品,医院备案后可自行采购10%,保证了各级医疗机构对药品数量、质量、特殊用药的需求。
(三)是创新结算方式。医院在采购药品时只管“点菜”,不管“买单”。由市医保中心直接与配送企业进行药款结算,缩短结算时限,减轻了基层医疗机构的资金运转压力,降低了企业运营成本。
(四)药品集中联合限价采购减少了流通环节,降低了药品价格。与省平台相比,药品综合价格平均降幅约21%。通过市医院、市中医院、二医院对使用量前50名的药品询价前后价格作对比,可节约采购资金4000余万元,依此测算,全市每年至少节约采购资金1亿元左右,减轻了老百姓的就医负担、为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腾出了空间。
四、建立分级诊疗制度。
(一)加快推进医保整合,通过医保报销政策引导患者有序就医。一是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进行整合、实现“六个统一”管理。二是实行医保基金存储归集,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一家银行作为全市医保基金集中统一存储银行,合作期内,合作银行在落实医保基金保值增值优惠利率的基础上,对医保结算系统升级改造和营运维护等给予支持。三是拉开各级医疗机构的医保报销差距,通过医保支付、市场调节手段将减持病种转移到下级医疗机构诊疗,实现分级诊疗。
(二)推行县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改革。县级医疗机构以管理、技术、设备、培训等为主要支持手段,以整体托管为主要形式,对乡镇卫生院的行政管理、基本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等实行全面管理和运营。市委、市政府在人才、编制、医保、新农合等方面给予政策性倾斜和支持。被托管的乡镇卫生院执行现行的新农合、医保政策,县级医疗机构转入托管的卫生院进行后期康复治疗的住院患者,不再收起付费。县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进一步整合了县域内医疗服务资源,建立城乡医疗人才和技术双向流动,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卫相互融合相互促进,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服务能力大幅提升,促进了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制度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的建立。家庭医生签约率占辖区户籍人口的18.37%,其中签约重点人群占签约总人数的比例达到46.88%。实施一体化管理的基层医疗机构门急诊人次、门急诊收入较上年同期分别上升6.11%、14.05%。
(三)提升乡村医生素质。实施《全面提升乡村医生素质三年行动计划》,建立乡村医生准入、退出、保障、招聘、培训、绩效管理6大机制,解决乡村医生养老难题,提高综合素质,确保队伍稳定性。
(四)构建“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体系。建成了市级数据中心,研发了集基本诊疗与公卫管理于一体的卫生信息化系统,全市67个乡镇卫生院、8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5%的村卫生室和4家市级医院、12家县级医院数据中心已接入市级平台,综合上线率达93.3%,实现了资源共享、互联互通,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设也实现了全覆盖。2015年通过国家的成熟度测评,是全国通过测评的10个城市之一,也是西部地区唯一通过的地级市。规划建设“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体系,实现全景医疗和远程协同,为群众看病就医、分级诊疗等创造更好条件。(省卫生计生委医改二处 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