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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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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转发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建设指南的通知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7-11-09
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转发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建设指南的通知
来源:中医局        发布时间: 2017-11-09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州、市卫生计生委:

现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乡镇卫生院 社区卫生服务区中心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建设指南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发﹝2016﹞32号)(以下简称《指南》)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州、市卫生计生委要按照《指南》要求,加强指导、监督和管理,根据自身实情况,抓好建设,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各州、市在建设过程中要不断总结经验,完善《指南》标准,工作中有什么好的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中医传承处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吴鹏程  0871-67018646

 

                         

 

 

 

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7年1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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