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计生委对保山市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工作开展评审
来源:委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06-22 17:35       浏览次数: 【字体:

    617日,省卫生计生委对保山市隆阳区、施甸县、龙陵县、昌宁县全国基层中医药先进单位创建工作进行了省级评审。评审组严格按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评审细则(2016年版)》,通过听汇报、访谈部门领导、查阅资料、实地检查基层医疗机构等方式对保山市四县区创建工作进行了全面核定。在评审反馈会上,评审组认为,保山市四县区在全国基层中药工作创建过程中做到了“领导重视、部门协作、措施到位、重点突出、成效初显”。评审组要求,保山市各县区要进一步对标对表、学习提升;进一步落实措施、责任到岗到人;进一步加强宣传、营造创建氛围;进一步加强痕迹管理、强化整改,全力推进创建工作。保山市将以此次评审为契机,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进一步明确措施、压实责任、强化整改,为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市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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